工作措施1、组成四个招生组,校长、书记分别为组长,与中学联系,在召开中考动员会、家长会、心理辅导会等集会时间,进学校、班级,对九年级学生、家长面对面进行宣讲(5.2―5.30)。2、从15级(学生已实习)任课教师中抽调教师组建专门的招生宣传组,在县城各社区、各乡镇及村,播放学校宣传片,发放、张贴招生宣传资料(6.5―6.30)。3、与城管局联系,中考期间,招生宣传组在县城大十字摆放展板、播放
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及省市县教育会议精神为指针,正确组织和引导15周岁以上的初高中毕业生和社会青年合理选择成才之路,进一步加强我校招生工作管理,规范招生行为,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推进我校又好又快发展。
积极推进体制改革与创新,增强职业教育发展活力 (十七)推动公办职业学校办学体制改革与创新。公办职业学校要积极吸纳民间资本和境外资金,探索以公有制为主导、产权明晰、多种所有制并存的办学体制。推动公办职业学校与企业合作办学,形成前校后厂(场)、校企合一的办学实体。推动公办职业学校资源整合和重组,走规模化、集团化、连锁化办学的路子。要发挥公办职业学校在职业教育中的主力军作用。 (十八)深化公
1、关于发展职业教育的大政方针:《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
毕业待遇:毕业时成绩合格,颁发中专毕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学校全部推荐就业,也可报考职业大专院校深造。
贫困补助制度:在校学生均享受国家助学金1500元/年,还为非城镇户籍贫困学生申请由省扶贫办资助的生活费2000元/年。报名时填写有关申请表。
联系电话:0971-(招生就业办公室)卢老师:卜老师:学校地址:湟源县城关镇西大街职校巷27号(公安局东侧,乘1路车、西宁至湟源公交车下车即到)
1、招生对象及条件:年龄在15周岁以上的应往届初高中毕业生和社会青年,不限区域。
毕业待遇:毕业时成绩合格颁发中专毕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学校推荐就业,也可报考职业大专。
毕业待遇:毕业时成绩合格颁发中专毕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学校推荐就业,也可报考“对口高职”院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