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总体要求。高职单招工作是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社会关注的热点,各院校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严格规范、科学严谨、公开透明地实施好高职单招工作。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是积极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改革的重要内容,各院校要积极进行改革探索,进一步积极推进“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逐年增加考生参加“职业技能”考试的专业类别。考试评价工作必须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由院校负

考试。各院校要高度重视考试工作,按照教育部和省招考委有关要求,加强对单招考试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考试组织机构,成立以学校主要领导任组长,招生、教务、纪检监察、安全保卫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专门领导小组,统筹管理,落实工作责任,形成过程严密、运作高效、监督有力的运行机制,确保考试工作各环节的安全和顺利推进。要按照教育部和省有关规定,认真制定单招工作方案、命题方案和组考方案,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要加

总体要求。要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改革,着力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和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立交桥”,提高我国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水平和国际竞争力,进一步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高等职业教育体系和高等教育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在全社会营造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氛围,更好地为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各单招高职院校应严格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制订本校2014年度单独招生改革试点招生章程,在招生章程中明确本校报考条件、文

严格管理。高职单招工作全过程要自觉接受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的监督,严格执行高校招生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办法。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和关于“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要及时在学校网站公布本校制定的单独招生方案、报名考生资格合格名单、考试成绩、各专业录取分数线、拟录取考生名单,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各试点高校不得以任何形式举办与单独招生试点挂钩的

严格管理。高职单招工作全过程要自觉接受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的监督,执行高校招生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办法。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和关于“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要及时在学校网站公布本校制定的单独招生方案、报名考生资格合格名单、考试成绩、各专业录取分数线、拟录取考生名单,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各院校不得以任何形式举办与单独招生挂钩的辅导班、补习

招生院校及计划。经批准,2014年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等32所高职院校(名单见附件1)将在我省开展单独招生工作,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等12所省内高职院校(名单见附件2)进行招收藏区“9+3”应届毕业生单独招生工作。今年首次进行单独招生院校的招生计划数,原则上不超过院校今年国家核定招生计划总数的10%,其它院校招生计划数不超过院校今年国家核定招生计划总数的30%。单独招生计划纳入各院校今年国家核定

招生院校及计划。经批准,2015年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等39所高职院校(名单见附件1)将在我省开展单独招生工作,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等15所省内高职院校(名单见附件2)进行招收藏区“9+3”应届毕业生单独招生工作。今年首次进行单独招生院校的单招计划数,原则上控制在学校年度招生规模(以2014年为基准,下同)的20%以内,单独招生考试专业不超过6个。其它院校招生计划数可控制在学校年度招生规模(20

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部分高等职业院校在我省开展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各市州招考委、教育局,有关高等职业院校: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积极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改革,进一步完善高等职业教育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更好地为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

招生对象。招生对象为已参加2014年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从2014年起,各校可将具有高中学历的复转军人纳入招生范围。

招生对象。招生对象为已参加2015年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考试。各院校要高度重视考试工作,按照教育部和省有关要求,加强对单招考试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考试组织机构,成立以学校主要领导任组长,招生、教务、纪检监察、安全保卫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专门领导小组,统筹管理,落实工作责任,形成过程严密、运作高效、监督有力的运行机制,确保考试工作各环节的安全和顺利推进。各院校应遵循安全、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