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取原则
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根据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和考生分数的具体情况,分类、分专业划定控制线;
3、按照文化基础综合笔试和技能测试总成绩,分专业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录取过程中出现同分情况,则先依据笔试成绩的高低,若笔试成绩相同,则依据面试成绩的高低;若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则依据笔试中按照语文、数学和德育的单科成绩顺序依次比较。
(二)各专业录取低控制分数线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网站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学校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由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三)由于各招生院校试题难易度不同,所以我院的录取分数和其他院校的录取分数不具可比性。
(四)录取照顾
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的考生,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免试录取申请,并经学院组织的综合复试,合格后可免试录取到相关专业。拟免试录取名单随招生院校拟录取名单一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审定后,办理录取手续。
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的考生,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免试录取申请,并经学院组织的综合复试,合格后可免试录取到相关专业。拟免试录取名单随招生院校拟录取名单一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审定后,办理录取手续。
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的考生,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免试录取申请,并经学院组织的综合复试,合格后可免试录取到相关专业。拟免试录取名单随招生院校拟录取名单一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审定后,办理录取手续。

(二)招生计划招生计划按实际参加考核人数的75%确定。招生计划按实际参加考核人数的75%确定。

(二)2014年4月11日,考生到学校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并交纳考试费130元(由“9+3”学校统一支付)。1、提交材料:(1)《四川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藏区“9+3”单独招生报名表》; (2)户口簿或身份证原件,并收取复印件一份;(3)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必须提供在校期间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或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证书原件、复印件和含文件号的批准文件复印件;(4)近期彩色免冠照片(一

(四)录取照顾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的考生,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免试录取申请,并经学院组织的综合复试,合格后可免试录取到相关专业。拟免试录取名单随招生院校拟录取名单一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审定后,办理录取手续。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的考生,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免试录取申请,并经学院组织的综合复试,合格后可免试录取到相关专业。拟免试录取名单随招生院校拟录取名单一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审定后,办理

(一)录取原则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2、根据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和考生分数的具体情况,分类、分专业划定控制线;3、按照文化基础综合笔试和技能测试总成绩,分专业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录取过程中出现同分情况,则先依据笔试成绩的高低,若笔试成绩相同,则依据面试成绩的高低;若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则依据笔试中按照语文、数学和德育的单科成绩顺序依次比较。

(八)2014年5月中旬,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后,学院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二)各专业录取低控制分数线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门户网站公示一周,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学院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寄发录取通知书。

5、对服从专业调剂的未被录取考生,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到计划未完成的同类专业。

录取(一)录取原则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2、根据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和考生分数的具体情况,分类、分专业划定控制线;3、按照文化基础综合笔试和技能测试总成绩,分专业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录取过程中出现同分情况,则先依据笔试成绩的高低,若笔试成绩相同,则依据面试成绩的高低;若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则依据笔试中按照语文、数学和德育的单科成绩顺序依次比较。(二)各专业录取低控制

(三)我院和其他院校的录取分数可能因试题难易程度不同而不具可比性。

(七)2014年4月29日,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正式录取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