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十四条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研究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山东青年政治学院2014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家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省招生主管部门有关2014年招生相关政策规定,结合山东青年政治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2014年山东青年政治学院普通本科、专科招生录取工作。第三条山东青年政治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2014年山东青年政治学院普通本科、专科招生录取工作。

第二章学校简介第十条办学条件:学校地处高新产业带中心,风景秀丽,环境优美。学校占地面积1040亩,建筑总面积27.5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7.4亿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价值5744.68万元;学校建有各种实验实训室86个;图书馆藏纸质图书117万册,电子图书323.23GB;纸质中外文期刊1580种,电子版中外文期刊19281种;建有现代电子图书信息系统,电子数据库14种;建有现代化的办公、教务、

第二十七条春季高考录取规则:按照《山东省2014年春季高考工作实施意见》执行。

第三十五条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学校录取批次安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批次为准。运动训练专业为单独招生。

第三十六条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招生批次: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我校各专业录取批次为准。

第二十三条招生批次: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我校各专业录取批次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