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施办法解释权属上海财经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上海财经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2014年4月3日
(一)中学推荐本计划通过上述各省教育考试院遴选中学,采用中学校长实名推荐的方式报名。中学须按教育部有关信息公开程序及要求进行推荐,在校园显著位置公示选拔通知、报名办法、选拔标准和遴选程序。
监督上海财经大学监察处全程监督招生工作。“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相关名单,将按有关要求报教育部阳光平台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21-邮箱:sufejwsj@mail..cnhttp://zs..cn/mailto:sufejwsj@mail..cn
录取政策拟录取考生需按照所在省(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安排,单独填报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志愿,学校与专业填报我校及公示专业(未按要求填报视作自动放弃资格)、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市、区)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线按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即按公示专业录取。
(二)报名程序考生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n/gxzxbm)完成报名申请,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选择报考我校,并填报专业志愿(可在我校招生专业中多选择6个专业填报)。考生需按照报名系统要求,打印由系统生成的申请表,由所在中学审核(加盖校级公章),并与其他高中阶段获得的获奖证书等材料扫描后上传系统,确认完成报名。(注:我校不接受书面报名材料,所有报
报名方式(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4月25日。(二)报名程序考生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n/gxzxbm)完成报名申请,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选择报考我校,并填报专业志愿(可在我校招生专业中多选择6个专业填报)。考生需按照报名系统要求,打印由系统生成的申请表,由所在中学审核(加盖校级公章),并与其他高中阶段获得的获奖证书等材料扫描后上传系统,确认
招生对象本计划主要选拔边远、贫困、民族地区县及县以下中学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2014年我校农村单独招生试点省份为:江西、安徽、云南、贵州、青海。考生需符合以下条件:1、符合2014年普通高校统一招生报名条件;2、高中阶段具有边远、贫困、民族地区县及县以下中学连续三年学籍并实际就读;3、具有农村户籍且家庭在农村;4、学习成绩优秀,道德品质良好,对我校相关学科专业有浓厚的兴趣。
招生计划及专业本计划招生人数为我校本科招生总计划的2%,招生专业包括:会计学、财务管理、金融学、保险学、工商管理类、经济学类、法学类、财政学类、投资学、房地产开发与管理、公共管理类、新闻学、社会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统计学类、数学类。
其他本实施办法解释权属上海财经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其他本实施办法解释权属上海财经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其他本实施办法解释权属上海财经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上海财经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201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