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非第一志愿报考的考生,按入学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志愿顺序择优录取。
2、录取时以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文理考生均按其录取总分由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6上海市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奖获得者7获得国家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三级以上含三级合格证书者或相当于该等级考试的证书答案来源于2021年上海杉达学院专科层次自主招生章程
3+X国际班学生在我校完成3年(即第三学年)学习后,可根据自己的意愿和合作大学的入学要求,自主选择“X”阶段的培养模式、合作大学和专业,在国外合作大学继续学习1-2年。学生修完双方规定的课程并取得相应的学分,将获得我校颁发的金融学、会计学等专业本科毕业证书和相应的经济学或管理学学士学位证书,以及合作大学颁发的所在国家高等学校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专业与课程设置】
3+X国际班学生在我校完成3年(即第三学年)学习后,可根据自己的意愿和合作大学的入学要求,自主选择“X”阶段的培养模式、合作大学和专业,在国外合作大学继续学习1-2年。学生修完双方规定的课程并取得相应的学分,将获得我校颁发的金融学、会计学等专业本科毕业证书和相应的经济学或管理学学士学位证书,以及合作大学颁发的所在国家高等学校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专业与课程设置】
1.录取原则报名者需先经过我校资格审核、并通过我校组织的面试;考生网上报名时,必须将本校填写在第一志愿方可享受免试录取待遇;所有报名者都免入学测试、素质技能测试,由学校面试合格后录取。录取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计划划定低录取资格线。按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专业志愿无级差。报考对象将在校园网上进行公示。我校所有类别考生都不招收未通过本校面试和非一志愿的考生。报名者需先经过我校资格审核
③获得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技能竞赛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奖),专业对口者。
(一)学校概况上海杉达学院(原杉达大学)于1992年6月由上海交通大学、北京大学、清华大学部分教授发起创办,是全国首批获批准的民办高校之一;2002年3月,获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置为本科普通高校,是上海市第一所民办本科高校。学校从2003年起获准招收“专升本”学生,2005年8月增列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学校曾获得全国先进民间组织、上海市文明单位、中国社会组织评估等级五A级单位等荣誉称号,被上海市教委
(2)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第一学期末可按学生本人意愿、考试成绩、综合表现与各专业的大可容纳学生数再调整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