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华东师范大学体育与健康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工作原则
二、复试工作组织管理1、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领导下开展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2、各学科组组成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由学科带头人担任组长。小组成员由各二级学院领导及相关学科学术骨干、博士生导师若干人组成。3、各学科专业复试工作小组应制定本专业的复试工作实施细则,确定专业面试的具体内容;同时应加强对参与复试工作教师的培训与管理,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成立博士生复试小组,每个复试考核小组应由不少于5名本专业的具有博士生导师资格或正高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含考生所报的博导);安排记录
一、复试工作组织管理1、在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的方针、政策、规定和办法组织实施博士复试工作。2、各学科组组成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由学科带头人担任组长。不少于五人的本学科副教授职称(含)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专家组成复试小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学术水平考查。复试程序要规范,有现场记录、成绩和评语。3、各学科专业复试工作小组制定本专业的复试工作实施细则,确定专业面试的具体内容,同时应加强对参与复试工作教师的培训与管理,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对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单科成绩低于60分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三、资格审查所有考生均需通过资格审查。考生应携带以下材料:1、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硕士生提供学生证原件,要求每学期均注册。持国外学历的考生必须有教育部对其学历的认证。)2、高学历成绩单(应届生成绩单应加盖教务管理部门成绩章、往届生的成绩单可从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档案所在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公章)。3、同等学力考生需提供科研成果或奖励证书原件。
二、复试工作原则1.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2.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3.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一、复试工作原则1.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2.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严格执行回避制度。3.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二、复试工作组织管理1、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领导下开展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2、各学科组组成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由学科带头人担任组长。小组成员由各系(院)领导及相关学科学术骨干、博士生导师若干人组成。3、各学科专业复试工作小组应制定本专业的复试工作实施细则,确定专业面试的具体内容,包括出题范围与数量;同时,应加强对参与复试工作教师的培训与管理,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4、各学科组成立博士生复试小组,每个复试考核小组应由不少于5名本专业的具有博士生导师资格或正高以上职称的教师
一、复试工作原则1、贯彻合法、公正、公平、公开、有效的原则,2、实行差额复试办法,复试人数一般不低于招生规模的120%。
一、复试工作原则1、贯彻合法、公正、公平、公开、有效的原则,2、实行差额复试办法,复试人数一般不低于招生规模的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