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成立由主管校长任组长的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和统筹管理上海体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研究生处,负责本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一、复试工作原则1、贯彻合法、公正、公平、公开、有效的原则,2、实行差额复试办法,复试人数一般不低于招生规模的120%。
2020年上海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普通招考方式复试录取相关工作公告组织管理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对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单科成绩低于60分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三、资格审查所有考生均需通过资格审查。考生应携带以下材料:1、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硕士生提供学生证原件,要求每学期均注册。持国外学历的考生必须有教育部对其学历的认证。)2、高学历成绩单(应届生成绩单应加盖教务管理部门成绩章、往届生的成绩单可从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档案所在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公章)。3、同等学力考生需提供科研成果或奖励证书原件。
3.复试由研究生处组织,包括笔试、面试。笔试考核专业课程,面试考核专业能力和专业外语口语听力水平。研究生处聘请5名或以上博士生导师组成综合考核工作小组,对申请人进行面试。面试成绩为各专家评分的平均值。考核过程均须有备查的记录材料。
一、复试工作原则1、贯彻合法、公正、公平、公开、有效的原则,2、实行差额复试办法,复试人数一般不低于招生规模的120%。
二、复试工作组织管理1、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领导下开展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2、各学科组组成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由学科带头人担任组长。小组成员由各二级学院领导及相关学科学术骨干、博士生导师若干人组成。3、各学科专业复试工作小组应制定本专业的复试工作实施细则,确定专业面试的具体内容;同时应加强对参与复试工作教师的培训与管理,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成立博士生复试小组,每个复试考核小组应由不少于5名本专业的具有博士生导师资格或正高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含考生所报的博导);安排记录
一、复试工作组织管理1、在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的方针、政策、规定和办法组织实施博士复试工作。2、各学科组组成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由学科带头人担任组长。不少于五人的本学科副教授职称(含)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专家组成复试小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学术水平考查。复试程序要规范,有现场记录、成绩和评语。3、各学科专业复试工作小组制定本专业的复试工作实施细则,确定专业面试的具体内容,同时应加强对参与复试工作教师的培训与管理,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
二、复试工作组织管理1、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领导下开展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2、各学科组组成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由学科带头人担任组长。小组成员由各系(院)领导及相关学科学术骨干、博士生导师若干人组成。3、各学科专业复试工作小组应制定本专业的复试工作实施细则,确定专业面试的具体内容,包括出题范围与数量;同时,应加强对参与复试工作教师的培训与管理,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4、各学科组成立博士生复试小组,每个复试考核小组应由不少于5名本专业的具有博士生导师资格或正高以上职称的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