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费标准
根据闽价[2000]费字245号、闽价费[2007]262号、闽价费[2010]253号及闽价费[2012]356号文件规定,闽台合作各专业学费标准为9000元/生.年,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中菲合作)学费标准为8000元/生.年,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计算机音乐制作、动漫设计与制作(非闽台合作)、航空服务等专业学费标准为7200元/生.年,其他各专业及方向学费标准为6000元/生.年。
2、住宿标准
根据厦价服[2013]35号文件规定,学生公寓住宿费为每生每学年950元(七人间,含空调电费50元),学生公寓包含阳台、卫生间,安装空调,热水器等设施。
3、上述学费和住宿费如有调整,按物价管理部门终核定标准执行。
1、国家级资助(1)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或生源地贷款(生源地贷款申请办法可登陆各地市教育部门网站查询),获得助学贷款的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离校后的利息由学生本人全额支付。每生每年的助学贷款金额不超过6000元。(2)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分为贫困和特困两个等级,特困等级每生每年4000元,约占学校学生数的5%;贫困等级每生每年2500元,约占学校学生数的15%。
助学规定1、国家级资助(1)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或生源地贷款(生源地贷款申请办法可登陆各地市教育部门网站查询),获得助学贷款的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离校后的利息由学生本人全额支付。每生每年的助学贷款金额不超过6000元。(2)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分为贫困和特困两个等级,特困等级每生每年4000元,约占学校学生数的5%;贫困等级每生每年2500元,约占学校学生数的1
(2)特别困难的学生,经学校奖助委员会评定,可给予一定金额的资助,助其缴交学费。
第十三条 坚持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6、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28000元/生?年,在国外学习阶段学费按国外大学国际生收费标准收取;
第十九条 2017年收费标准1.学费标准根据闽价[2000]费字245号、闽价费[2007]262号、闽价费[2010]253号及闽价费[2012]356号文件规定,闽台合作各专业学费标准为10000元/生·年,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动漫制作技术(非闽台合作)、空中乘务等专业学费标准为7200元/生·年,其他各专业及方向学费标准为6000元/生·年。退费标准按闽价[2005]费435号文件规
2、住宿标准根据厦价服[2013]35号文件规定,学生公寓住宿费为每生每学年950元(七人间,含空调电费50元),学生公寓包含阳台、卫生间,安装空调,热水器等设施。
2、住宿费收费标准:学生公寓、宿舍住宿费为每人每学年1500元(6人间空调房)。
第二十一条严格执行福建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1、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我院网站福建省物价局核定的我校收费标准的文件。 2、住宿费收费标准:学生公寓、宿舍住宿费为每人每学年1500元(6人间空调房)。3、代办费收费标准(闽价【2004】费255号):教材及考务费:每人每学年600元,每学年按实际发生额结算一次,毕业前余额退还。生活用品:新生入学时一次性缴纳代办费580元。代办费由学院代收
第二十条 2014年收费标准1、学费标准根据闽价[2000]费字245号、闽价费[2007]262号、闽价费[2010]253号及闽价费[2012]356号文件规定,闽台合作各专业学费标准为9000元/生.年,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中菲合作)学费标准为8000元/生.年,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计算机音乐制作、动漫设计与制作(非闽台合作)、航空服务等专业学费标准为7200元/生.年,其他各专业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