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校对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开设“绿色通道”,家庭经济困难且一时无法缴清学费的新生,可在报到当天先申请学费缓交,办理入学手续。
(2)特别困难的学生,经学校奖助委员会评定,可给予一定金额的资助,助其缴交学费。
(3)突发性困难补助是对学生个人发生突发性重大困难的一种特殊补助,资助金额每生1000-5000元不等,特别困难的学生可获10000元的资助。
(4)勤工助学。困难学生除了享受学校的各项补助之外,还可以参加学校组织的校内外勤工助学活动。
第二条 学校基本信息学校名称:厦门城市职业学院(全国代码:13973)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办学层次:专科,学制三年办学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前埔南路1263号(邮政编码:361008)
第七条 招生监察组由学校纪检部门人员组成,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二条 学校名称:厦门城市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3973)。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办学层次:专科办学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前埔南路1263号学校网址:http://www.
3、社会资助我校可协助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向相关社会机构申请资助,其中厦门市教育基金会设立的“陈剑渊王耐助学基金”、“洪恭仕洪文发助学基金”,资助金额为每生每年5000元,资助时间为3年。
1、国家级资助(1)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或生源地贷款(生源地贷款申请办法可登陆各地市教育部门网站查询),获得助学贷款的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离校后的利息由学生本人全额支付。每生每年的助学贷款金额不超过6000元。(2)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分为贫困和特困两个等级,特困等级每生每年4000元,约占学校学生数的5%;贫困等级每生每年2500元,约占学校学生数的15%。
(2)特别困难的学生,经学校奖助委员会评定,可给予一定金额的资助,助其缴交学费。
(1)国家级资助国家助学贷款:经济困难学生可选择申请校园地助学贷款或生源地助学贷款,获得助学贷款的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离校后的利息由学生本人全额支付。每生每年的助学贷款金额不超过8000元。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分为贫困和特困两个等级,特困等级每生每年4000元,约占学校学生数的5%;贫困等级每生每年2500元,约占学校学生数的15%,每学年10月份评定,按月发放。国家励志奖
(3)社会资助我校可协助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向相关社会机构申请资助,其中,厦门市教育基金会设立的“陈剑渊王耐助学基金”、“洪恭仕洪文发助学基金”,其资助的对象为全国高校统招入学的在校新生,同等条件下厦门籍学生优先资助,资助金额为每生每年5000元,资助时间为3年。
(2)校级资助绿色通道:家庭经济困难且一时无法缴清学费的新生,可在报到当天先申请学费缓交,办理入学手续。学费补助:特别困难的学生,经学校奖助委员会评定,可给予一定金额的学费补助,一档按实际申请人数而定,每生每学年补助6000元,二档占学生总数5%,每生每年补助1500元,三档占学生总数10%,每生每年补助500元。突发性困难补助:学生个人或家庭发生意外事故导致家庭经济发生突发性困难的一种特殊补助
2、校级资助(1)我校对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开设“绿色通道”,家庭经济困难且一时无法缴清学费的新生,可在报到当天先申请学费缓交,办理入学手续。(2)特别困难的学生,经学校奖助委员会评定,可给予一定金额的资助,助其缴交学费。(3)突发性困难补助是对学生个人发生突发性重大困难的一种特殊补助,资助金额每生1000-5000元不等,特别困难的学生可获10000元的资助。(4)勤工助学。困难学生除了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