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档原则
(1)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分科类将所有考生按照投档分数(文化课分数加政策照顾分数)从高到低排列,投档分数相同时比较位次。按照从高到低的次序和每个考生志愿的先后顺序,依次进行检索,检索到的院校投档尚未满额,则档案投向该院校。如果考生所填志愿均无法投出,则该生只能参加征集志愿或下一批次录取。院校投档比例内末位并列位次考生全部投档。
(2)一次投档。平行志愿实行一次投档。已投档考生因身体条件、所报专业已录取满额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等不符合院校录取要求而被退档时,其电子档案将无法再投向其他院校。报考人数不足或报考满额但因院校退档而造成的计划缺额,采取征集志愿办法进行补充。其中本科院校报考人数不足而造成的计划缺额,征集志愿投档分数不得低于院校所在批次低控制分数线;报考满额但因院校退档造成的缺额,征集志愿投档分数、位次不得低于该院校正式投档时的低分数、位次。高职(专科)批次征集志愿时是否限制位次,根据录取实际情况决定并向社会公布。
2.投档程序
(1)模拟投档。
①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正式投档前进行三次模拟投档。
第一次模拟投档:院校招生计划与投档数量的比例原则上设置为:本科一批、本科二批省内院校1∶1.02,省外院校1∶1.05。
第二次模拟投档:院校根据第一次模拟投档生源情况,确定是否调整投档比例和增加计划,省招办同意后进行第二次模拟投档,并将投档后形成的投档信息反馈各院校。
第三次模拟投档:院校对省招办第二次模拟投档比例进行确认或提出调整意见,省招办同意后进行第三次模拟投档,形成各院校正式投档比例和投档人数。正式投档比例和投档人数确定后不再调整。
②本科三批、高职(专科)正式投档前进行两次模拟投档。
第一次模拟投档:院校招生计划与投档数量的比例设置为1∶1。
第二次模拟投档:院校根据第一次模拟投档生源情况,确定是否调整投档比例和增加计划,对投档比例进行确认或提出调整意见,省招办进行第二次模拟投档,形成各院校正式投档比例和投档人数。计划在正式投档前调整到位。
模拟投档过程中,给院校提供投档比例、投档人数、高分数、低分数、考生所报专业和愿否服从专业调剂等信息。
投档比例按照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投档人数按照进一法取整计算。
(2)计划调整。第一次模拟投档之后到正式投档前,院校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管理系统”完成计划调整工作。正式投档后,如合格考生数量达不到院校原计划与新增计划之和,因新增计划产生的缺额,院校可以申请调回,但原公布计划的缺额,必须参加征集志愿。
院校如增加计划顺延录取,必须于正式投档前将所增加计划调整到位。正式投档之后院校如提出增加计划的要求,则所增加计划只能参加征集志愿录取。
(3)正式投档。省招办根据后一次模拟投档确定的各院校投档比例和投档人数进行正式投档。
省招办在“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布相应批次各招生院校模拟投档信息、投档人数、低分数及其位次、考生档案终投放情况,并通过短信方式告知考生录取结果。未收到短信的考生通过“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亦可查询到录取与否。
(4)征集志愿。在正式投档录取结束后,省招办公布征集志愿信息,包括:院校名称、专业名称和计划缺额数,院校征集志愿投档低分数、位次。
征集志愿不再向院校提供模拟投档信息,按照院校计划缺额数1∶1投档。
3.特殊类型招生录取办法

①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正式投档前进行三次模拟投档。第一次模拟投档:院校招生计划与投档数量的比例原则上设置为:本科一批、本科二批院校均按执行计划1∶1进行模拟。第二次模拟投档:院校根据第一次模拟投档生源情况,确定是否调整投档比例和增加计划,省招办同意后进行第二次模拟投档,并将投档后形成的投档信息反馈各院校。第三次模拟投档:院校对省招办第二次模拟投档比例进行确认或提出调整意见,省招办同意后进行第三

①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正式投档前进行三次模拟投档。第一次模拟投档:院校招生计划与投档数量的比例原则上设置为:本科一批、本科二批院校均按执行计划1∶1进行模拟。第二次模拟投档:院校根据第一次模拟投档生源情况,确定是否调整投档比例和增加计划,省招办同意后进行第二次模拟投档,并将投档后形成的投档信息反馈各院校。第三次模拟投档:院校对省招办第二次模拟投档比例进行确认或提出调整意见,省招办同意后进行第三

第四十二条单设本科批次、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高职(专科)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办法。

第五十条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高职(专科)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办法。1.投档原则(1)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分科类将所有考生按照投档分数(文化课分数加政策照顾分数)从高到低排列,投档分数相同时比较位次。按照从高到低的次序和每个考生志愿的先后顺序,依次进行检索,检索到的院校投档尚未满额,则档案投向该院校。如果考生所填志愿均无法投出,则该生只能参加征集志愿或下一批次录取。院校投档比例内末位并

第四十二条单设本科批次、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高职(专科)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办法。1.投档原则(1)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分科类将所有考生按照投档分数(文化课分数加政策照顾分数)从高到低排列,投档分数相同时比较位次。按照从高到低的次序和每个考生志愿的先后顺序,依次进行检索,检索到的院校投档尚未满额,则档案投向该院校。如果考生所填志愿均无法投出,则该生只能参加征集志愿或下一批次录取。院

第四十二条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高职(专科)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办法。1.投档原则(1)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分科类将所有考生按照投档分数(文化课分数加政策照顾分数)从高到低排列,投档分数相同时比较位次。按照从高到低的次序和每个考生志愿的先后顺序,依次进行检索,检索到的院校投档尚未满额,则档案投向该院校。如果考生所填志愿均无法投出,则该生只能参加征集志愿或下一批次录取。院校投档比例内末

3.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高职(专科)日程如下表批次时间项目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高职(专科)第一次模拟投档7月17日10∶007月24日10∶008月4日10∶008月10日10∶00自主选拔、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投档7月17日16∶007月24日16∶00自主选拔、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录取结束7月17日22∶007月24日22∶00第二次摸拟投档7月18日10∶007月

第四十二条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高职(专科)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办法。

①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正式投档前进行三次模拟投档。第一次模拟投档:院校招生计划与投档数量的比例原则上设置为:本科一批、本科二批省内院校1∶1.02,省外院校1∶1.05。第二次模拟投档:院校根据第一次模拟投档生源情况,确定是否调整投档比例和增加计划,省招办同意后进行第二次模拟投档,并将投档后形成的投档信息反馈各院校。第三次模拟投档:院校对省招办第二次模拟投档比例进行确认或提出调整意见,省招办同

第四十六条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高职(专科)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办法。1.投档原则(1)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分科类将所有考生按照投档分数(文化课分数加政策照顾分数)从高到低排列,投档分数相同时比较位次。按照从高到低的次序和每个考生志愿的先后顺序,依次进行检索,检索到的院校投档尚未满额,则档案投向该院校。如果考生所填志愿均无法投出,则该生只能参加征集志愿或下一批次录取。院校投档比例内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