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考生所在省的所属批次控制分数线上投档,投档比例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20%;艺术类考生按考生所在省的艺术类所属批次控制分数线上投档,投档比例为院校一志愿全额投档。
1、调档比例:调档比例高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20%。
录取办法说明调档比例我校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的省区,按该省区规定的相应比例调取考生档案;在未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的省区,按学校招生计划不超过120%的比例调取考生档案。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院校志愿及录取(1)普通类: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的省区和批次,我校遵照执行其相应的录取政策。对于未实行平行志
1、调档比例:学校调档比例高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20%。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内蒙古考生实行专业志愿清的录取原则)。投档分数相同的考生,文科考生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择优录取;理科考生按照数学、语文、外语成绩择优录取。
3、院校志愿及录取我校2014年在辽宁省普通类二批本科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对于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及批次,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多于招生计划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英语、音乐学专业对外语小分有一定限制。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4、对加分、降低分数投档考生的处理按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规定的文件精神执行。
招生录取规则说明:1、调档比例按考生所在省的所属批次控制分数线上投档,投档比例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20%;艺术类考生按考生所在省的艺术类所属批次控制分数线上投档,投档比例为院校一志愿全额投档。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3、院校志愿及录取我校2014年在辽宁省普通类二批本科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对于不实
(2)、外省生源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编导专业录取原则:文化课成绩达到本省招办划定的艺术类文化课录取控制线上,按我校的专业加试合格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美术类专业录取原则: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即文化课成绩达到本省招办划定的艺术类文化课录取控制线上,按我校的专业加试合格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1、调档比例按考生所在省的所属批次控制分数线上投档,投档比例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20%;艺术类考生按考生所在省的艺术类所属批次控制分数线上投档,投档比例为院校一志愿全额投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