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其他1.其他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我校相关规定执行。我校规定请登录网址:沈阳工业大学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办法。2.同等学力考生如有不明事宜可另行咨询学院联系人。
四、成绩计算:1.录取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组成,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2.录取总成绩计算: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60%÷5+复试成绩×40%÷4;
五、招生咨询联系方式学院招办:李倩024-25496503数学学科:陈岩物理学科:姜伟化学学科:于锦环境学科:王新学院招办:李倩024-25496503数学学科:陈岩物理学科:姜伟化学学科:于锦环境学科:王新
2.同等学力考生如有不明事宜可另行咨询学院联系人。马克思主义学院2018/3/18附件1:2018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工作安排表复试批次考生类别复试工作安排备注内容时间地点1一志愿考生报到资格审核3月21日(周三)中央校区公共教学楼A座213室研招办考务办公室复试需全程录像录音备案机考3月21日(周三)中央校区公共教学楼G309面试3月21日(周三)14:00-16:00中央校区公共教学楼(A313、A311、A211)2调剂考生报到资格审核3月25日(周日)中央校区公共教学楼A座213室研招办考务办公室机考3月25日(周日)中央校区公共教学楼G30
第七条同等学力考生初试成绩达到复试分数线后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第八条体检考生体检工作由学校组织进行。学校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第八条体检考生体检工作由学校组织进行。学校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
2、以下专业不用选考:工商管理(125100)、工程管理(125600)、会计专硕(125300);
二、复试选考相关安排1、选考系统将于2016年3月18日13:30。3月20日复试考生请于3月18日13:30—3月19日12:00期间选考2、以下专业不用选考:工商管理(125100)、工程管理(125600)、会计专硕(125300);3、其他专业复试考生,必需到“沈阳工业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招生管理与服务平台-研究生复试选考系统”选择复试批次和专业课笔试复试科目(同等学力考生还需选择2门加试科目)。(建议考生选择IE7浏览器登录上述网站)请考生注意:未经选考或者选错考试批次,将导致无法参加本批次复试工作。4、调剂考生:调剂考生收到短信通知后,请及时登
1、2014年硕士复试考生包含笔试与面试两部分,笔试含专业课(联考生考政治理论)和外语听力,考试形式均为机考标准化试卷,请确认相应复试专业课考试科目和参加笔试时间。
5、咨询电话:024-25496237,25494900研究生招生办
2、同等学力(含大专科毕业、应届本科毕业、应届本科毕业)考生除选择复试科目外,还必须选择两门加试考试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