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各学院成立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负责该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的各项工作。在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之下,各学院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成立若干个复试小组。各复试小组一般应有不少于5名副高及以上职称的研究生导师组成(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小组,可邀请校外专家参加)。复试小组应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无直系亲属参加本专业复试的导师参与复试工作。复试小组成员名单须经相关培养单位党政
2.成立考核小组小组由至少5名具有正高职称的博士生指导教师组成,有直系亲属报考本专业的教师需回避,考核组设组长1名,记录员1名。职责:考核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外语听说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
三、招生指标与复试基本分数线 1.招生指标:39人(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1人,指标单列),其中硕博连读18人,入学考核3人,公开招考17人(定向生不超过4人)。 2.复试基本分数线:外语45分,两门专业课60分,总分195分。
5.4月21日,将初录名单及数据库上报研究生院招生工作处。 要求: (1)定向、委培生须签订协议书; (2)复试通过后所有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寄(送)回档案和政审表,未收到档案或未通过政审者不予录取; (3)定向生和委培生不转档案,但须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政审表,未通过政审者不予录取。
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电气工程学院2014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武汉大学电气工程学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并组织实施。 成立若干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须无直系亲属报考本校2014年硕士研究生),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相关复试工作。
2.成立2个综合面试小组。 每个小组由至少5名具有正高职称的博士生指导教师组成,有直系亲属报考本专业的教师需回避,综合面试组设组长1名,记录员1名。 职责:考核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
3.成立1个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小组。 职责:考核考生的外语听、说能力。
1.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全面负责博士研究生考核录取工作,制定“武汉大学电气工程学院2018年以“申请-考核”方式选拔博士研究生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对参加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按需成立考核小组,提出拟录考生名单,受理考生申诉并进行调查处理,对录取结果进行解释。
1、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复试、初录工作。 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何亚伯 组员:雷世富徐礼华何亚伯李海燕 秘书:王夏慧
1.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职责:全面负责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制定“武汉大学电气工程学院2014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对参加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按需成立复试小组,提出拟录考生名单,受理考生申诉并进行调查处理,对录取结果进行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