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相当于中学六年级),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身体健康,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办公室(以下简称联招办)规定的下列报名条件之一的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方可报名:
①港澳地区考生,持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②港澳地区考生,持香港或澳门非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③台湾地区考生,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④华侨考生必须是取得外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且近四年(截至报名时间结束止)之内有在国外实际居住2年以上的记录(一年中实际在国外居住满9个月可按一年计算。出国留学和因公出国工作不能视为定居)。报名时考生本人须持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取得在外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的公证书或认证书(中文或英文)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参加报名。华侨考生须在上海、福建或广州报考点报名考试,北京和港澳地区报考点不受理华侨考生报考。
考生所持证件必须在有效期限之内。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我校据此制定的《武汉大学关于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补充规定》。
2.考试时间、地点以联招办公布的《201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简章》规定的时间、地点为准。
1.学生与同专业内地(祖国大陆)学生同住,并按相同标准缴纳住宿费。
5.新生入学报到时,所持出入境证件的有效期应与学习期限相适应。
入学与身体检查1.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来校报到,报到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为准。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提前向学校请假,并获得批准。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又未请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2.新生入校后,我校将核查其入学资格,并进行身体检查。凡不符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对身体条件不符合入学要求者,取消入学资格;仅专业受限者,可以商转其它专业。
招生计划2014年,我校计划通过联招考试招收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100人左右。我校可根据生源情况,对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若生源不足时,可适当调减招生计划;若报名人数多且生源质量高,可适当增加招生计划。我校2014年不招收华侨、港澳台地区预科生。
1.报名条件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相当于中学六年级),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身体健康,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办公室(以下简称联招办)规定的下列报名条件之一的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方可报名:①港澳地区考生,持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②港澳地区考生,持香港或澳门非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③台湾地区考生,
1.报名条件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身体健康,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办公室(以下简称联招办)规定的下列报名条件之一的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方可报名:①港澳地区考生,持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②港澳地区考生,持香港或澳门非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③台湾地区考生,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
1.报名条件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相当于中学六年级),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身体健康,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办公室(以下简称联招办)规定的下列报名条件之一的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方可报名:①港澳地区考生,持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②港澳地区考生,持香港或澳门非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③台湾地区考生,
2.报名方式、时间2014年联合招生报名采用网上预报名、现场正式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生可登录联招办网站(网址:http://www..cnhttp://www..cn/),按联招办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报名,并通过该网站查询成绩及录取情况。
1.报名条件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相当于中学六年级),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身体健康,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办公室(以下简称联招办)规定的下列报名条件之一的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方可报名:①港澳地区考生,持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②港澳地区考生,持香港或澳门非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③台湾地区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