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监察部全程参与、监督自主选拔录取工作,并受理考生申诉。举报及申诉联系电话:027-68753835(工作日),联系邮箱:jwo@***.cn
监督机制1.华中农业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自主选拔录取工作的组织领导,学校纪检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自主选拔录取工作,监督电话:027-。学校在普通本科招生网上公示参加考核学生名单和入围学生名单。2.新生报到后,学校根据教育部和湖北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监督机制 1.学校成立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艺术特长生的选拔录取工作,并坚持做到标准刚性化、程序规范化、办法公开化和结果公示化。 2.学校监察部门全程参与艺术特长生的专项测试及录取工作,并负责对招生过程中的投诉进行调查,对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及公开性实施监督。 3.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向我校提出申请,对于以虚报、隐瞒或涂改有关材料及其他欺诈手段取得艺术特长生预录取资格的考生
1、学校自主选拔录取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由学校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
1、学校自主选拔录取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由学校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
监督机制1、学校自主选拔录取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由学校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2、中学及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程序进行推荐和申请工作,推荐和申请材料必须属实,考生所在中学应在校内张榜公布入围我校自主选拔学生名单。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该考生的被选拔资格,并通报考生生源地省级招生办公室。
监督机制武汉大学监察部全程参与自主选拔录取工作。
监督机制学校招生监察办公室对选拔录取进行全程监督。所有入围考生,将在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招生网、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以及考生所在中学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学生本人及中学应本着“诚信”的原则进行申请和推荐工作。推荐材料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被推荐学生的录取资格和该生所在中学五年的推荐资格。学校招生监察办公室举报电话:027-
监督机制1.学校自主选拔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在开展自主选拔录取工作时,要做到标准化、规范化、公开化,并自觉接受监督。2.学校成立自主选拔录取工作监督小组,全程参与和负责对自主选拔录取工作的监督,保证自主选拔录取工作公平、公正。3.接受社会监督,对于入围的考生,我校将通过学校网站和有关新闻媒体予以公示。4.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提出申请。对于以虚报、隐瞒或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欺诈手段取得考试资格
第四条监督机制武汉大学监察部全程参与自主招生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突出学生选拔工作,并受理申诉或举报。
监督机制武汉大学监察部全程参与、监督自主选拔录取工作,并受理考生申诉。举报及申诉联系电话:027-(工作日),联系邮箱:jwo@.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