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生专业为文理兼收;
(2)外语语种限考英语,英语成绩在录取时将作为重要参考依据之一;
(3)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
(4)福建省考生根据当地招生政策,按综合分择优录取(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40%+考生省级统考成绩×2.5×60%);其它省份考生录取总成绩为文化总成绩的40%与专业总成绩的60%之和(湖北省、湖南、广东三省考生的专业总成绩以该考生所在省联考总成绩为准)。
第五条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外语语种限考英语,英语成绩在录取时将作为重要参考依据之一;
2、录取原则:(1)招生专业为文理兼收;(2)外语语种限考英语,英语成绩在录取时将作为重要参考依据之一;(3)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4)福建省考生根据当地招生政策,按综合分择优录取(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40%+考生省级统考成绩×2.5×60%);其它省份考生录取总成绩为文化总成绩的40%与专业总成绩的60%之和(湖北省、湖南、广东三省考生的专业总成绩以该考生所在省联考总成绩为准)。
(三)专业合格证与录取原则1、参加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的考生需符合下列条件方可取得我校专业合格证:(1)总成绩达到我校合格分数线,同时所在省份的省专业联考合格;(2)专业考试的单科成绩不能低于百分制的60分。2、录取原则:(1)招生专业为文理兼收;(2)外语语种限考英语,英语成绩在录取时将作为重要参考依据之一;(3)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4)福建省考生根据当地招生政策,按综合分择
2、录取原则:(1)招生专业为文理兼收;(2)外语语种限考英语,英语成绩在录取时将作为重要参考依据之一;(3)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4)我校单独组织校考的省份,考生录取总成绩为文化总成绩的40%与校考专业总成绩的60%之和;其他省份考生专业总成绩以该考生所在省联考总成绩为准,按当地招生政策规定,择优录取,若无明确规定的,我校将按照考生文化总成绩的40%与专业总成绩的60%之和从高到低择
六、录取原则1、2014年我校总录取限额2090人,其中项目管理录取人数不超过200人。示范性软件学院软件工程领域工程硕士招生计划单列,录取规模学校根据国际软件学院培养能力自定。2、通过第二阶段考试,我校将对考生的思想品德、专业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择优录取。3、水利工程、测绘工程录取无学位人数不得超过该领域录取人数的20%,其它领域(含示范性软件学院软件工程领域)录取无学位人数不得超过该领域录取人数的10%。4、示范性软件学院软件工程领域工程硕士,不进行跨招生单位调剂录取。报考我校其他各类别考生的调剂录取限在湖北省内院校之间进行,不允许进行
2.原则上要求男生身高1.70米以上,女生身高1.60米以上。若生源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艺术类统一考试,考生还需参加并达到其规定的成绩要求。若生源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艺术类统一考试,考生还需参加并达到其规定的成绩要求。若生源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艺术类统一考试,考生还需参加并达到其规定的成绩要求。若生源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艺术类统一考试,考生还需参加并达到其规定的成绩要求。
5、我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由学校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
高考录取原则1、在省(区、市)级美术类统考和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均合格且高考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区、市)艺术类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考生的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外语成绩学校将划定低分数线)。2、考生的文化成绩按各省(区、市)招办认定的考生投档成绩计分。录取时按文理兼招同时投档录取。
2、录取原则:(1)招生专业为文理兼收;(2)外语语种限考英语,英语成绩在录取时将作为重要参考依据之一;(3)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4)福建省考生根据当地招生政策,按综合分择优录取(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40%+考生省级统考成绩×2.5×60%);其它省份考生录取总成绩为文化总成绩的40%与专业总成绩的60%之和(湖北省、湖南、广东三省考生的专业总成绩以该考生所在省联考总成绩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