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费收费标准:据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4】118号批复,音乐表演专业学生的收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2000元,按实际所修学分结算。
住宿标准:每人每年1200元。
奖学金及助学贷款: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发放奖学金或办理助学贷款。
授予学位: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就业情况:学生毕业时根据社会需求双向选择,自主择业。本科学生中10%—15%的优秀毕业生可免试保送攻读硕士研究生。

⑴银行批量代扣的缴费票据,入学报到时在新生接待处领取;⑵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缴费票据在助学贷款资金划拨学校专户后,统一收缴学费和住宿费、清退多贷部分并发放缴费票据。特别说明:缴费票据是学生缴纳学杂费、享受奖助学金、申请次年贷款、申请高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的唯一凭据,请妥善保管,因缴费票据由省财政厅统一印制,遗失或损坏不能补打。

⑴银行批量代扣的缴费票据,入学报到时在新生接待处领取;⑵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缴费票据在助学贷款资金划拨学校专户后,统一收缴学费和住宿费、清退多贷部分并发放缴费票据;⑶现场缴费的现场领取缴费票据。特别说明:缴费票据是学生缴纳学杂费、享受奖助学金、申请次年贷款、申请高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的唯一凭据,请妥善保管,因缴费票据由省财政厅统一印制,遗失或损坏不能补打。

学费、住宿费、授予学位情况学费收费标准:据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4】118号批复,音乐表演专业预收学费为每人每年12000元,终费用按实际所修学分结算。住宿标准:每人每年1200元。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学位。

奖学金及助学贷款新生入学后按规定享受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凭录取通知书到当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所属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同时学院还通过勤工助学等方式给予资助。

学费、住宿费、授予学位情况学费收费标准:据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4】118号批复,音乐表演专业学生的收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2000元,按实际所修学分结算。住宿标准:每人每年1200元。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学位。

4.如何录入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高校登录系统后,可在“高校收费情况”功能中录入或修改本校学费和住宿费收取标准,内容包括:院系专业、学费、住宿费及备注。填写要求如下:(1)按院系录入收费标准,只填写至院系一级,无需录入院系内各专业的收费标准;(2)只开展本专科生教育的院系仅需录入本专科生收费标准,同时开展本专科生和研究生教育的院系需分别录入本专科生和研究生收费标准;(3)“学费”和“住宿费”栏均

学费、助学贷款、奖学金及就业(一)学费标准:音乐学、音乐科技、音乐教育、艺术管理、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每学年8000元,演唱、中国乐器演奏、钢琴、电子管风琴、管弦乐器演奏、指挥每学年10000元。根据学院安排,入住1号学生公寓的学生住宿费每学年750元,入住2号学生公寓的学生住宿费每学年900元。北京生源一律走读。(二)奖学金及困难学生助学措施:学院将根据国家的有关资助政策实行奖学金、国家助学贷

学费、住宿费、授予学位情况学费收费标准:据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4】118号批复,音乐表演专业预收学费为每人每年12000元,终费用按实际所修学分结算。住宿标准:每人每年1200元。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学位。

学费、住宿费、奖学金及助学贷款,授予学位及就业情况学费收费标准:据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4】118号批复,绘画专业学生的收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2000元;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专业、产品设计专业、环境设计专业)学生的收费标准为每人每年7200元,按实际所修学分结算。住宿标准:每人每年1200元。奖学金及助学贷款: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发放奖学金或办理助学贷款。授予学位: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学费、住宿费、奖学金及助学贷款,授予学位及就业情况学费收费标准:据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4】118号批复,音乐表演专业学生的收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2000元,按实际所修学分结算。住宿标准:每人每年1200元。奖学金及助学贷款: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发放奖学金或办理助学贷款。授予学位: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就业情况:学生毕业时根据社会需求双向选择,自主择业。本科学生中10%—15%的优秀毕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