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条艺术特长生录取原则按教育部教学司[2008]27号文件精神和“西南交通大学2014年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执行。
3、我校艺术特长生选拔录取工作开展整个过程不委托其它任何中介机构。
1、我校艺术特长生选拔录取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选拔原则,整个工作过程受学校纪委和监察处监督。
1、报名方式:凡在湖北省教育厅组织的统测中入围的考生,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或直接来校方式进行报名。(1)发送电子邮件报名。邮箱:@http://zs..cn/BK/mailto:@,发送电子版材料后,请与我校电话联系进行确认:027-,张老师。(2)直接来校报名。地址:武汉市青山区和平大道947号武汉科技大学团委办公室。
4、民乐:竹笛、唢呐、笙、二胡、中胡、古筝、琵琶、阮、扬琴
2、除招生简章中公布的收费标准外,我校在艺术特长生选拔录取工作中不收取其它任何费用。
3、我校艺术特长生选拔录取工作开展整个过程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
1、我校艺术特长生选拔录取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选拔原则,整个工作过程受学校纪委和监察处监督。
5、艺术特长生录取过程中,凡遇当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不予投档而无法录取时,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4、艺术特长生录取过程中,凡遇当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不予投档而无法录取时,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