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优秀生:高考成绩(含加分)+50分≥当年我校在当地的该专业录取线;
第十二条艺术特长生录取原则按教育部教学司[2008]27号文件精神和“西南交通大学2014年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执行。
4、艺术特长生录取过程中,凡遇当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不予投档而无法录取时,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我校按照教育部文件的相关规定开展艺术特长生的招收工作,若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的政策有所调整,则按新的政策执行。附则
1、我校艺术特长生选拔录取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选拔原则,整个工作过程受学校纪委和监察处监督。
2、除招生简章中公布的收费标准外,我校在艺术特长生选拔录取工作中不收取其它任何费用。
1、我校艺术特长生选拔录取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选拔原则,整个工作过程受学校纪委和监察处监督。
2、除招生简章中公布的收费标准外,我校在艺术特长生选拔录取工作中不收取其它任何费用。
3、我校艺术特长生选拔录取工作开展整个过程不委托其它任何中介机构。
3、我校艺术特长生选拔录取工作开展整个过程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