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高中阶段具有与我校文史类专业相关的学科特长或创新与实践能力,且高中阶段学习成绩排名在年级前10%者;

(3)高中阶段获奖证书复印件(市级及以上)或其它证明申请人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材料。

⑤个人陈述,着重突出本人的学科特长及创新潜质方面的内容,字数在1000字左右,由本人用钢笔或签字笔撰写;

(三)在我校自主选拔录取专业方面学科特长突出、有创新潜质者(需提交证明材料)。

3.有相应学科特长、思想品德良好、高中阶段学习成绩优秀,并立志在报考专业学习的全国各中学高中毕业生。

3.在数学、物理或化学方面具有学科特长及创新潜质的理科应届高中生。

(三)在英语、数学、物理或化学等方面有学科特长,或具有一定创新潜质,且能提供相关证明。

2.具有学科特长。高中阶段参加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和信息学等学科竞赛获得省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

1、有学科特长(数学、物理、化学、信息学、经济学、语言等方面);

3、有学科特长(数学、物理、化学、信息学、生物学、文学等方面)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