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面试小组评分面试成绩由小组成员独自评分。每部分内容评分人员不得少于5人。面试结束后要求当场对考生评出面试成绩。面试评语由面试小组集体讨论后写出,面试小组组长签字后有效。面试成绩由小组成员独自评分。每部分内容评分人员不得少于5人。面试结束后要求当场对考生评出面试成绩。面试评语由面试小组集体讨论后写出,面试小组组长签字后有效。

十、体检考生体检工作在复试时在我校附属中医医院进行。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考生体检费用自理。附件:二级院(系)、所研究生招生面试工作程序与要求为规范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面试程序,现将二级院、系、所有关面试要求通知如下:

四、复试时间与复试通知我校研究生复试安排按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安排的招生日程进行,复试通知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发布。

(二)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组织(含命题、监考、阅卷、成绩录入等)。同等学力考生必须按要求加试(笔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每门课程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2小时),试题难易程度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

4、相关招生信息均实行网站动态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汶浏览我校研究生院网页。研招办2016年3月17日

(四)实行复议制度。考生的投诉、申诉由我校纪委部门负责办理。受理投诉和申诉时限为复试期间至复试结束后一周内。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组责成面试小组进行复议。纪委联系电话:(0830)3163678,电子信箱:lzmcxf@

五、调剂复试(一)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考生,报考的研究方向按总分从高到低排序,依此确定进入复试名单。因导师招生计划限额不能进入导师所在研究方向复试的考生,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在征询考生本人意见后,在考生报考的相关学科专业范围内调剂复试。(二)校内调剂优先于外校调剂。在生源较好的学科专业,只有在校内调剂完成后,若有未完成计划的专业,才启动第一志愿报考外校调剂到我校的工作。调剂复试具体要求、调剂程序按照教育部和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制定的有关文件执行。(三)我校医事法律专业(专业代码:1002Z5)接受法律专业的调剂考生。

2、我校接收的调剂考生(外校调剂到我校的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调剂考生在3月18日后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n/或http://yz.),进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写调剂志愿(按网站要求提示操作,完成调剂流程)。

4、所有招生信息均实行网站动态发布,请考生随时浏览研究生处网页。泸州医学院研招办2014年3月19日

3、调剂考生(从外校调剂到我校的考生)必须在3月25日后尽快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n/或http://yz.),进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写调剂志愿(按网站要求提示操作,调剂考生必须填写并提交信息,否则调剂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