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全省中职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成立云南省中职学校2014年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朱华山 省教育厅副厅长,省招生考试院院长
副组长:罗嘉福 省教育厅副厅长
杨共和 省委高校纪工委书记,省纪委派驻
省教育厅纪检组组长
宋光兴 省教育厅副厅长
成 员:杨红琼 省委高校工委办公室、省教育厅办公室
主任
杨丽宏 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处长
段剑新 省教育厅职处处长
赵德荣 省教育厅师范教育处处长
陈 文 省教育厅监察室主任
曾传虎 省教育厅民办教育处处长
朱金陵 省招生考试院副院长
陈永进 云南省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和协调全省中职招生工作,负责查处招生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朱金陵任办公室主任,李庆忠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负责全省的中职招生宣传、报名、志愿填报、录取、录取名册打印备案工作。录取结束后将电子版录取数据送教育厅职处作为学籍注册及毕业证发放依据。教育厅助贷中心再依据学籍注册数据来复核发放国家助学金。

制定工作计划,确保中职招生工作的有序开展(一)招生学校。严格实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资格准入制度。各招生学校的资质、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等信息由省招生考试院、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职业教育与教育处在云南教育网、云南省招考频道和《云南招生(中职计划版)》上公布。(二)招生计划。从2015年起,实行招生计划动态调整机制。在确保安全和满足学校教育教学标准的基础上,省招生考试院可依据学校的申请调

(三)统一进行招生宣传从2014年起,由省招考院统一编制、制作和发放招生宣传资料:《云南招生(中职计划版)》,刊登内容:1、国家对中职学生的各项优惠政策和中职招生相关规定;2、公布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合格的招生学校名单及学校简章;3、2014年各学校招生计划及招生专业(草案)。该“宣传册”共印刷18万册,将免费直接寄发到全省11035个初中毕业班,每个班分发10册。以上内容同时公布在《云南省招考

(二)统一确定招生学校严格实行中职学校招生资格准入制度。各招生学校的资质、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等信息由省招考院统一在《云南省招考频道》(网站)上和《云南招生(中职计划版)》上公布。没有招生资质的中职学校一律不得招生(招生资格、招生专业审核由教育厅职处、师范教育处和民办教育处负责,招生计划由教育厅发展规划处负责编制下达)。

(一)招生对象。(1)应届初高中毕业生。(2)往届初高中毕业生、进城农民工、退役士兵、生产服务一线职工、下岗失业人员等城乡劳动者愿意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人员。

1.招生对象(1)应届初、高中毕业生。(2)往届初、高中毕业生、进城务工人员、退役士兵、生产服务一线职工、下岗失业人员等城乡劳动者愿意接受中职教育的人员。

(二)招生计划。从2015年起,实行招生计划动态调整机制。在确保安全和满足学校教育教学标准的基础上,省招生考试院可依据学校的申请调整原核定的分校招生计划,学校可依据专业容量以及年度招生的需求情况自主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

(一)统一制定招生计划凡我省的中职学校招生专业和人数必须报省教育厅统一公布。各州市、县(市、区)教育局和学校要从本地区和学校实际出发,按照普职比大体相当的要求合理制定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的招生计划(各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负责)。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招生考试部门要建立应届初中毕业生“一考多分流”的招生工作机制,引导应届初中毕业生科学合理有序向中职学校分流。各中学要树立人人成才的教育观,充分认识发展职业教育对促进我省经济建设的重要意义,要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中职升学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确定专人负责。要建立健全由校长牵头、毕业班班主任为主、全体教师参与的全员责任制;制定科学、合理的奖惩措施,确保为中职学校输送数量足

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全省中职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成立云南省中职学校2014年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朱华山省教育厅副厅长,省招生考试院院长副组长:罗嘉福省教育厅副厅长杨共和省委高校纪工委书记,省纪委派驻省教育厅纪检组组长宋光兴省教育厅副厅长成员:杨红琼省委高校工委办公室、省教育厅办公室主任杨丽宏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处长段剑新省教育厅职处处长赵德荣省教育厅师范

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中职招生工作的职责分工为加强对全省中职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成立云南省中职学校2015年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长:朱华山省教育厅副厅长副组长:邹平省委高校工委副书记,省教育厅副厅长罗嘉福省教育厅副厅长—3—杨嘉华省招生考试院党委书记成员:杨红琼省委高校工委办公室,省教育厅办公室主任杨丽宏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处长杨春城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处长段剑新省教育厅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