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此招生计划和学费标准只用于招生宣传,如有变动以主管部门审批结果为准。相关政策报考须知(一)根据教育部办公厅文件精神,2018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分为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省统考”)和学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校考”)两种形式。(二)2018年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在南京、郑州、哈尔滨、太原、深圳、北京、济南、南昌设立八个校考考点。(三)鉴于我校在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时,
第十三条学费标准为15000元/年,如政府对当年度学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规定的标准为准。
第十五条学费标准为4400元/年,如政府对当年度学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规定的标准为准。
七、学习年限与收费标准(以当年主管部门审批为准)学位类别学习年限培养费标准(元/全程.生)备注工商管理硕士(厦门国资委班)3年600001、培养费中不含教材、资料费。2、培养费标准为暂定标准,如有变动,以当年主管部门的审批文件为准。3、法律硕士约有10%的培养费将以奖学金的形式发给学习认真、成绩优秀的学生。其中,一等奖(5000元)5名;二等奖(2000元)30名;三等奖(1000元)65名。工程硕士(项目管理领域金融工程班)3年60000工商管理硕士3年48000法律硕士3年45000公共管理硕士3年39000工程硕士(其他领域班级)3年33000学员
七、学习年限与收费标准(以当年主管部门审批为准)学位类别学习年限培养费标准(元/全程.生)备注工商管理硕士(厦门国资委班)3年600001、培养费中不含教材、资料费。2、培养费标准为暂定标准,如有变动,以当年主管部门的审批文件为准。工程硕士(项目管理领域金融工程班)3-5年60000工商管理硕士3年48000法律硕士3年45000公共管理硕士3年39000工程硕士3-5年33000学员在读期间,一切人事关系留原工作单位,其工资、生活福利及补助、医疗费等均由原单位负责。到校学习期间,学校不负责其食、宿、交通等费用。
七、学习年限与收费标准(以当年主管部门审批为准)学位类别学习年限培养费标准(元/全程.生)备注法律硕士3年390001、培养费中不含教材、资料费。2、培养费标准为暂定标准,如有变动,以当年主管部门的审批文件为准。工商管理硕士3年42000公共管理硕士3年36000工程硕士3-5年30000学员在读期间,一切人事关系留原工作单位,其工资、生活福利及补助、医疗费等均由原单位负责。到校学习期间,学校不负责其食、宿、交通等费用。
七、学习年限与收费标准(以当年主管部门审批为准)学位类别学习年限培养费标准(元/全程.生)备注法律硕士3年390001、培养费中不含教材、资料费。2、培养费标准为暂定标准,如有变动,以当年主管部门的审批文件为准。工商管理硕士3年42000公共管理硕士3年36000工程硕士3-5年30000学员在读期间,一切人事关系留原工作单位,其工资、生活福利及补助、医疗费等均由原单位负责。到校学习期间,学校不负责其食、宿、交通等费用。
七、学习年限与收费标准(以当年主管部门审批为准)学位类别学习年限培养费标准(元/全程.生)备注法律硕士3年390001、培养费中不含教材、资料费。2、培养费标准为暂定标准,如有变动,以当年主管部门的审批文件为准。工商管理硕士3年39000公共管理硕士3年36000工程硕士3-5年30000学员在读期间,一切人事关系留原工作单位,其工资、生活福利及补助、医疗费等均由原单位负责。到校学习期间,学校不负责其食、宿、交通等费用。
1.学费以当年度审批标准为准,按学年缴费。(2015年秋季入学学生学费标准为1.8万元/学年,共计3.6万元)
1.学费以当年度审批标准为准,按学年缴费。(2014年入学学生学费标准为1.8万元/学年,共计3.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