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专业条件在满足上述基本条件及学位条件的同时,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的考生还须满足报考专业的专业限制条件。有关报考专业的具体要求如下:1、本科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护理学等医学学士学位授予专业毕业,且为①临床学科(限指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及护理学一级学科,下同)硕士学位获得者,可报考我校与硕士毕业专业相同的临床学科博士学位研究生;其中,学术学位硕士获得者,须获得医师资格证书,并于获得证书后具有2年以上临床相应学科工作经验,方可报考临床学科博士专业学位。②全日制本科的非临床学科硕士学位获得者,从事相应学科临床工作1年以上,获得从事学科执业医师证书,经招生导师
1、考试内容我校2014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复试连续进行。初试考试科目包括外国语、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三门。其中日、俄语为第一外语的考生须加试公共外语,相当于大学英语二级水平。专业基础课及专业课参考书主要依据全国统编本科新版教材,部分前沿知识自行掌握,专业基础课均为客观选择题。复试具体内容详见另文发布的我校2014年博士研究生复试方案。我校2014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复试连续进行。初试考试科目包括外国语、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三门。其中日、俄语为第一外语的考生须加试公共外语,相当于大学英语二级水平。专业基础课及专业课参考书主要依据全国统编本科新版教材,
4、成绩发布我校将在研究生院网站招生信息专栏发布成绩查询通知,届时考生可凭借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及准考证号登陆成绩查询界面进行查询。我校将在研究生院网站招生信息专栏发布成绩查询通知,届时考生可凭借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及准考证号登陆成绩查询界面进行查询。
第八条报考条件一、基本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2、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3、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4、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的要求及办法,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二、学位条件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已获得硕士学位人员(学制两年或两年以上);2、应届硕士毕业生(迟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3、2013年获得硕士学位的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须通过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学位公示期三个月无异议,且已取得硕士学位证书,方可报考。三、专业条件在满足上述
3.联系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蒲河路77号,邮编110013
3.联系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蒲河路77号研究生院,邮编110122
第十六条联系方式1、联系人:姜春玲2、联系电话:024-23271906,024-23256666-50893、联系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北二马路92号中国医科大学研招办,邮编110001
⑻硕士毕业生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应届毕业生、同等学力硕士学位人员不需提供);
2、联系电话:024-23271906,024-23256666-5089
3、联系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北二马路92号中国医科大学研招办,邮编11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