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我院的单独招生测试,在湖南省教育考试院领导、监督下,自主命题、自行组织实施。

1、我院的单独招生测试,在湖南省教育考试院领导、监督下,自主命题、自行组织实施。

第十三条经单独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并符合资格的特长生,根据面试成绩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笔试或面试成绩特别突出的考生,经单独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可破格录取。

第十三条经单独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并符合资格的特长生,根据面试成绩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笔试或面试成绩特别突出的考生,经单独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可破格录取。

第十三条经单独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并符合资格的特长生,根据面试成绩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笔试或面试成绩特别突出的考生,经单独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可破格录取。

第十四条笔试或面试成绩特别突出的考生,经单独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可破格录取。

第十三条经单独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并符合资格的特长生,根据面试成绩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