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自主招生监督实行省教育考试院和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双重监督,学院纪委办公室、监察审计处为自主招生的校内监督机构。

(二)招生原则规范自主招生的各项工作和操作程序,坚持自主、自律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坚持科学选才、体现特色的原则;坚持学院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原则。

(三)体检1、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在当地具有高考体检资格的医院自行体检。2、复检:学生入学后进行复检,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复检不合格的学生作退学处理。

第二章学院概要第一条学校全称: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第二条学校部委码:12862,在各省招生院校代码详见统一公布的招生计划。第三条办学地点:杭州萧山高教园区;邮政编码:311231。第四条学校性质:我院是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国家教育部、国家财政部2010年被列为国家骨干高等职业院校立项建设单位;省教育厅、省财政厅2012年正式确定为浙

1、现场报名:杭州市金华路88号南五楼555招生办(拱墅区政府东门对面)。

1、现场报名:杭州市金华路88号南五楼555招生办(拱墅区政府东门对面)。

第二十六条招生联系方式:杭州市萧山高教园区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与就业处,邮政编码:311231。招生咨询电话:0571?(含传真),。咨询网址:学院招生网(http://zsw./)。

招生监督与违规处理(一)为顺利完成自主招生工作并确保质量,整个选拔实施工作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的统一领导下,由学院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二)所有参加自主招生考试的工作人员均需认真学习招生政策、规定,严格执行《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监督管理细则》的要求,严格遵守招生考试纪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创造一个让社会、考生放心的选拔环境,确

(二)工作机构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学院职能部门与相关教学系部工作人员组成。办公室主要职责为:根据招生方案开展各项工作,制订相关制度(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处理各招生环节的日常工作,处理在招生过程中的技术性问题。

组织领导与实施机构学院成立自主招生领导机构、工作机构和监督机构,以保证自主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一)领导机构学院成立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院长担任组长,分管院领导、纪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有招生专业教学系的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主要职责为:全面负责学院自主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计划,制定实施方案,讨论决定自主招生的重大事宜。(二)工作机构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

(三)监督机构学院自主招生监督实行省教育考试院和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双重监督,学院纪委办公室、监察审计处为自主招生的校内监督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