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招生-湖州师范学院
普通高校在辽宁省招收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总政治部干部部关于做好试办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1]8号)有关规定执行。考生报考资格根据总政治部干部部审定的辽宁省本年度具有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报考资格学生名单进行审核。
普通高校在辽宁省招收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单设录取批次,采用平行志愿的投档录取模式,设置5个平行的院校志愿。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辽宁省普通类相应科类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下80分执行。录取工作安排在本科二批结束后,本科三批开始前进行。投档时,筛选符合条件且未被录取的考生,按照平行志愿的投档规则只进行一轮投档,由高校审核录取。
十一、高水平运动队招生
2015年辽宁省报考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只须参加院校组织的专业测试,考生所持有的运动员等级证书项目应与报考的高水平运动项目一致。在“阳光高考”平台确认前,我省对报考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审核考生运动员等级证书、成绩册、秩序册原件(具体事宜另发通知)。经确认的合格名单在省、市招生信息发布平台上进行不少于两周的公示。
经招生院校、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省、市招生信息发布平台公示、高考成绩达到要求的考生(包括免试),录取前根据省招考办公布的招收高水平运动队的院校代号填报志愿,考生根据相关条件选报一所院校,志愿填报在普通类自主招生(艺特、试点学院、高水平运动队)志愿栏内。省招考办根据考生所填报院校志愿在院校、专业所属相应批次投档前,向招生院校提供电子档案,考生所录取的专业由招生院校确定。
十二、信息公开公示
各级招生考试部门、有关高校、中学将按照有关要求,分别公开招生政策、高校招生资格、高校招生章程、高校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录取新生复查结果等相关信息。
省招考办将适时在《辽宁招生考试》杂志、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有关新闻媒体上公布我省有关招生政策、招生计划、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考生统考成绩和录取结果的查询办法、本省统考各录取批次控制分数线、填报志愿和录取时间安排、各录取批次高校未完成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公示我省享受照顾政策类别及具有加降分资格的考生名单,以及高校特殊类型招生测试合格考生名单等。
各市、县(市、区)招考办和中学将分别在其所在地公示本地区、本校享受照顾政策类别及具有相应资格的考生、以及高校特殊类型招生测试合格考生名单等。
凡符合高考加分条件的考生名单必须于高考前向社会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享受相关照顾项目分值。
高校将在其网站上公布本校招生计划、招生章程、录取结果查询办法;公示取得本校特殊类型招生测试合格的考生名单。
省招考办和高校公示的信息保留至当年年底。市、县(市、区)招考办和中学公示的考生有关信息,上报前至少公示10个工作日,并保留至当年8月底。
各级招生考试部门、有关高校、中学将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提供举报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受理举报的单位和通讯地址,并按照国家有关信访规定及时调查处理。
十三、对违反规定行为的处理
1.考生、考试工作人员、社会其他人员在高校招生考试中的各种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
对违规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取消其当年高校招生考试各科成绩,同时给予其应届毕业当年不得报名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处理。
2.考生或者其法定监护人认为所报考高等学校的招生录取行为违反本规定或其他相关规定的,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可向所报考高等学校提出异议、申诉或者举报。
十四、2015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调整变化情况
为便于考生及社会了解政策,现就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政策调整、操作流程变化等情况汇总如下:
1.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教育部、国家民委、公安部、国家体育总局、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教学[2014]17号),辽宁省制定了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已获教育部备案,经省政府同意,由省教育厅、省民委、省公安厅、省体育局、省科学技术协会联合印发实施。
《方案》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高考加分政策的精神和要求。2014年9月3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提出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的原则,其中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大幅减少、严格控制考试加分项目,2015年起取消体育、艺术等特长生加分项目。2014年12月10日,教育部、国家民委、公安部、国家体育总局、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教学[2014]17号),明确要突出问题导向,着力解决当前群众反映强烈、矛盾集中的体育、艺术等特长加分和地方性加分问题。确保实现大幅减少、严格控制、规范管理、公平公正的目标任务。
《方案》体现了严格控制、大幅减少和规范的原则。对大部分高考加分项目进行了调整。除“烈士子女”、“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项目外,其余项目均有不同程度的调整,取消了部分加分项目和全部地方性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项目,保留项目的分值统一从10分降低为5分,在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背景下,从操作实际出发,将降分投档全部调整为加分投档。
《方案》体现促进公平公正原则,着力解决部分社会反映较多的加分问题。教育部等五部委要求:2015年1月1日起,取消“体育特长生加分项目”、“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加分项目”、“科技类竞赛加分项目”、“省级优秀学生加分项目”和“思想政治品德有突出事迹加分项目”等5项全国性加分项目。我省“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加分项目”、“科技类竞赛加分项目”和“思想政治品德有突出事迹加分项目”加分项目已于2014年取消,此次调整进一步取消“体育特长生加分项目”和“省级优秀学生加分项目”,考生的相关特长、突出事迹、优秀表现等情况记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或考生档案,供高校录取时参考。体育特长生考生可继续报考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和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以及体育教育专业招生等。
《方案》实施后,我省有关鼓励性的高考加分项目全部取消,有利于纠正少数人片面追求高考加分的倾向。同时,有利于促进素质教育实施,科学合理地体现考生的相关特长、突出事迹、优秀表现等,引导每一个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
2.我省2015年普通高考采用全国统一命题试卷。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中提出的“2015年起增加使用全国统一命题试卷的省份”精神,结合辽宁省的实际情况,经教育部批准,我省从2015年起采用全国统一命题试卷。
此前,我省语文、数学(文、理)、英语3个科目采用自主命题,虽为自主命题,但一直使用全国统一命题所用的《考试大纲》和《考试说明》(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制定),在试卷结构上,包括大题数、小题数、各自分值等与全国统一命题试卷相同,在命题范围、题型设置上也与全国统一命题试卷相同。
3.我省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省专项计划)有关规定有所调整:
(1)实施地区范围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5]3号)要求,我省专项计划实施区域辽宁省扶贫开发重点县(市)和民族自治县(市),即:朝阳、建平、喀左、北票、凌源、建昌、义县、阜蒙、彰武、康平、岫岩、桓仁、清原、新宾、西丰、本溪、宽甸、凤城、北镇等19个县(市)。户籍地区范围划定为上述19个县(市)的农村(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新年度《统计用城乡划分代码》分类类别为农村的,即城乡分类代码首位为“2”的户籍地。具体户籍地区可在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查询,网址为www.***查询)。
(2)实行“征集志愿”补充录取
在第一阶段录取结束后,如部分高校未完生计划,省招考办将通过高考志愿网报系统公布剩余计划情况(同时在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公布,网址为http://www.***/)。具备专项计划报考资格、达到填报“征集志愿”分数要求且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填报“征集志愿”,参加“征集志愿”录取,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征集志愿”视为自动放弃。“征集志愿”采用平行志愿的投档录取模式,设3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无条件的专业服从志愿。
(3)录取时间(顺序)
专项计划第一阶段录取投档录取工作安排在我省普通类本科第一批B段第一阶段录取工作结束之后,普通类本科第二批第一阶段录取投档工作开始之前进行。
4.2015年军队院校和国防生招生条件有所调整:年龄要求不低于17周岁、不超过20周岁(以8月31日为界计算),普通高中应届、往届毕业生均可报考。
5.2015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普通类本科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专科的“征集志愿”阶段取消批次服从志愿。
6.为增加考生报考机会,2015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自主招生(含艺术特长生招生、农村学生单独招生、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可兼报普通类本科提前批。
7.为增加考生选择机会,从2015年起,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除本科第一批外的招生批次实行“征集志愿”。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招生本科第三批增设批次服从志愿。
8.2015年,我省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招生和普通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志愿纳入我省高考统一网上填报志愿系统进行。
9.2015年,高校综合评价录取安排在我省本科提前批次招生,志愿填报在本科提前批次志愿栏中。高校综合评价录取只招收第一院校志愿考生且不进行“征集志愿”补充录取。
空中乘务:女生164cm~172cm,男生174cm~182cm;-浙江旅游职业学院
③航空服务:女生162cm~172cm,男生172cm~185cm。
(4)普高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4项均为P等(含)以上;自主选修模块中选修过“语言与文学”、“人文与社会”两大学习领域选修课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部分服务性企业不招收乙肝表面抗原阳性的员工,请乙肝表面抗原阳性的考生在报考时慎重考虑。
第十条 报名时间和报名方法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由个人自荐或中学推荐的方式提出申请。
网上报名:考生可于2012年3月20日-4月10日15:00之前登录浙江旅游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cn),点击“校考单录模式自主招生网上报名”图标,根据网上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报名相关手续。
申请人所有书面材料请用A4纸大小、以《浙江旅游职业学院2012年校考单录模式自主招生报名表》为封面装订,按以下方式递交材料:
以学校为单位统一递交或个人递交;用EMS特快专递方式于4月10日前(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寄至浙江旅游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杭州萧山高教园区,邮编:311231,电话:0571-82838033),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校考单录模式自主招生报名材料”字样。所交申请材料概不退还。
具体书面材料如下:
浙江旅游职业学院: 1.2012年校考单录模式自主招生报名表(在报名系统中会自动生成,请自行打印,需加盖所在中学公章);
2.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章的高中会考成绩单(普高生提供);
3.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章的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基本信息表(普高生提供);
4.身份证和学生证复印件;
5.《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证》或《单考单招高职报名证》复印件;
6.符合素质特长要求申请加分的,提供《浙江旅游职业学院2012年校考单录模式自主招生素质特长分申请表》(在报名系统中填写相关内容后会自动生成,请自行打印),同时需提供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公章的申请素质特长分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所有报名信息以书面提交的材料为准。学院在收到考生申请材料后将及时在网上报名系统中确认,请注意查询。
第十一条 资格审查和网上确认
1.初审
(1)中学推荐的考生可直接参加我校校考单录模式自主招生;
(2)个人自荐的考生我校将成立专家评审组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参加我校校考单录模式自主招生的名单。
(3)初审通过的考生将在报名系统中显示“初审通过”。
2.网上确认
在报名系统中显示“初审通过”的考生,根据网上提示的“报名结果查询”要求进行缴费、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为4月11-13日,需用A4纸张打印)。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才能参加自主招生文化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试。
3.报名考试费。
(1)报名考试费:经省物价局审批,我院报名考试费为110元。
(2)报名考试费收缴:报名系统中显示“初审通过”的考生,于4月12日前到全省各建设银行网点缴费,在建行柜台告知工作人员缴纳学费(即报名考试费),提供学院代码“08112”(或学院名称:浙江旅游职业学院)和缴费号(即网络报名号),核对本人信息无误后即可缴费。银行提供的缴费回单在现场确认时需出示。如银行缴费不成功或银行缴费不方便,可在现场确认时现金缴费。
第十二条 现场确认
已经报名需参加4月15日文化考试的考生需于4月14日8:30~17:00到浙江旅游职业学院进行现场确认,不经过现场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现场确认时,考生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和缴费收据原件,到我院进行现场确认。
第五章专业志愿填报
第十三条 每个考生只可填报一个专业志愿,在网上报名时必须明确填写专业志愿,以及是否服从调剂。报名时的专业志愿选择将作为录取专业调整的依据。
第六章考试与评分
第十四条 由学院自主命题和组织考试,分文化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试两部分:
1.文化考试。语文、英语按照普高文科《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大纲》要求命题,综合知识按照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大纲要求命题。所有报名考生统一参加文化考试。
(1)考试内容和分值:文化考试总分为350分,其中语文100分、英语150分、综合知识100分。
(2)考试形式:笔试。
2.综合素质测试。
(1)测试形式:面试。
空中乘务、航空服务:面试分初试和复试。初试主要考核形象气质,分两轮进行,考生每组10人进入考场。所有考生均参加第一轮初试,通过者挂红牌,等待复试;未通过者进入第二轮初试,通过者挂蓝牌,等待复试;第二轮未通过者则结束考试,交回测试号,综合素质测试计50分。复试分两个考场,一个为英语考场,考核英语口语、听力;一个为才艺展示考场,对形象气质和才艺展示等方面具体打分。所有考生单独分别进入两个考场,先英语考场,再进入才艺展示考场,才艺展示考场每人每个考场考试时间约3分钟。复试结束后交回测试号、红牌(或蓝牌)结束考试。
酒店管理(迪拜实验班):分两个考场,一个为英语考场,考核英语口语、听力;一个为职业素养考场,对形象气质、职业素养等方面具体打分。考生单独进入考场,每人每个考场考试时间约3分钟。考试结束后交回测试号结束考试。
(2)测试分值:综合素质测试总分为350分,其中形象气质150分、英语口语150分、才艺展示和职业素养50分。
(3)测试内容:形象气质、英语口语、才艺展示和职业素养。形象气质考核外貌、形态、气质;英语口语考核英语发音及听力;才艺展示和职业素养可展示唱歌、跳舞、乐器书画(带证书或作品的原件现场展示)、朗诵、武术等特长。
(4)评分方式:
空中乘务、航空服务:初试由所有参加考评的考官对考生逐个评判,赞同的考官票数多于半数时该生即为通过此轮初试。复试时考官根据考生形象气质、英语口语、才艺展示和职业素养情况独立分别评分。工作人员汇总各考官的评分后去掉高分和低分,其平均分为该考生的终得分。评分过程不作解释。
酒店管理(迪拜实验班):考官根据考生形象气质、英语口语、才艺展示和职业素养情况独立分别评分。工作人员汇总各考官评分后去掉高分和低分,其平均分为该考生的终得分。评分过程不作解释。
(5)测试考官:由学院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综合素质测试专家库中抽取考官,组织若干个考评组(须有行业专家担任考官),每组由5位考评人员(设组长1名)和2位工作人员组成。考评组的主要职责是:负责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制定的工作程序进行综合素质测试。
3.综合成绩计算
(1)普高考生:综合成绩由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校考文化考试成绩、学校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三部分组成。其中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11门课,A等计30分,B等计20分,C等计10分。综合成绩按“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350/330×20%+校考文化考试成绩×3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50%”计算形成。
(2)单考单招考生:综合成绩由校考文化考试成绩、学校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两部分组成。综合成绩按“校考文化考试成绩×5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50%”计算形成。
4.素质特长分。按照《浙江省高校招生委员会、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浙江省公安厅、浙江省体育局、浙江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调整高考加分政策的通知》(浙高招委〔2010〕5号)、《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体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管理“三模三电”和定向比赛高考加分项目的通知》(浙教考〔2010〕1号)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文件中加分条件的,可在考试总分的基础上增加相应素质特长分分值。符合条件的考生需提供《浙江旅游职业学院2012年校考单录模式自主招生素质特长分申请表》,随同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公章的申请素质特长分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与报名材料一同按时寄到我院。同时符合多个项目的考生,只能取其中高的一项分值加分,不得累计加分,每位考生高素质特长分的分值不超过20分。考生素质特长分须由学院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确认。
第七章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学院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八公开”、“六不准”,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六条 录取新生的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十七条 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执行。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已录取的考生如查出体检不符合高考相关规定,将按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根据文化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计划(分普高生文科、理科和中职生)1:4的比例划定文化考试分数线,上线考生参加综合素质测试,符合素质特长条件的考生文化考试总分加上素质特长分后达到该分数线的,也可参加综合素质测试。如招生计划数与实际参加文化考试人数比不足1:4,则由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实际比例。
第十九条 各专业考生的录取,按照“综合成绩计算”形成的分数和素质特长分合计总分,按专业(分普高生文科、理科和中职生)的实际招生人数在符合录取资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划定录取分数线,确定拟录取名单。在总分名次排序遇成绩同分时,依次按综合素质测试、英语、语文、综合知识的成绩高低排名。如生源不足,经省教育考试院同意,则不足部分转到相应批次统招计划。
第二十条 拟录取名单公示。凡被我院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信息,在本校招生信息网和浙江教育考试网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到举报,必将及时核查并作出处理意见。
第二十一条 正式录取。拟录取名单公示后如无疑义,学院确定正式录取名单,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后,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已被我院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当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和高职单考单招考试;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六月份的普通高校或高职单考单招招生统一考试,不影响其正常录取。
第二十二条 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其档案退回其户籍所在地。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浙江旅游职业学院学籍规定》处理。
第八章 日程安排
第二十三条 工作进程安排(如有变动,以学院后通知为准)
程序日程安排日期考生报名网上报名时间(登陆浙江旅游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cn进行网上报名)2012年3月20日~4月10日(15:00前)考生用EMS特快专递方式邮寄报名材料到我院2012年4月10日前(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报名“初审通过”学生到银行缴费2012年3月20日~4月12日已缴费学生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2012年4月11日~4月13日现场确认现场资格确认(浙江旅游职业学院)2012年4月14日(8:30~17:00)考生测试文化考试(浙江旅游职业学院)2012年4月15日阅卷2012年4月15日~16日登分2012年4月17日考生可登陆浙江旅游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查文化考试分2012年4月18日公布各专业文化考试分数线和参加综合素质测试考生名单2012年4月19日综合素质测试(浙江旅游职业学院)2012年4月22日(必需8:30~10:00签到领取测试号,分上下午两场面试)考生可登陆浙江旅游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查综合素质测试分2012年4月24日公布拟录取分数线2012年4月25日公示录取将考生成绩和拟录取名单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备案2012年4月29日前学院招生信息网及浙江省教育考试网向社会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2012年4月30日~5月16日录取名单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2012年5月19日前发放录取通知书2012年5月31日前入学注册新生凭录取通知书报到,办理交费注册手续2012年9月(具体日期待定)
第九章 招生监督
第二十四条 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录取全过程进行监督;自觉接受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招生监督电话0571-82838028。
第十章其 他
第二十五条学院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严格执行浙江省高校收费的标准和有关规定。学生学费标准:酒店管理(迪拜实验班)、航空服务专业每人每年6000元;空中乘务专业每人每年7800元;住宿费每人每年1000元。(均以省物价局后核定为准)
第二十六条 学院建立了完善的优秀学生奖学金制度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制度。学院设有新生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单项先进奖学金和各类专项奖学金。实行了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爱心基金、新生爱心助学券、特困生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政策,建立了大学新生“绿色通道”制度。
学院为解决低保户、五保户等特困家庭学生,及灾区学生入学难问题,特设立了“新生爱心助学券”,只要符合条件的学生都可以申请“新生爱心助学券”,用于抵扣学费。
第十章招生咨询
第二十七条 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接待及解答“自主招生”有关事宜。具体咨询方式如下:
1.登陆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cn查询相关信息和进行在线咨询。
2.咨询电话:800-8571561(固话免费拨打)、0571-82838033、82838006
3.官方微博:***/zlyzs
4.传真号码:0571-82607990
5.电子信箱:student@***
6.学院网址:http://www.***.cn
第十一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学院以往有关自主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学院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舞蹈编导(少儿舞蹈)(只招女生)-浙江艺术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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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项目:男子篮球、男女乒乓球、男子足球。-宁波大学
各项目招生计划如下:
招生项目拟招计划数男子篮球5名男女乒乓球5-15名男子足球5-11名
备注:各项目实际招生人数可根据考生报名情况和生源质量进行适当调整。
2.招生专业
(1)经济学类(包含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经济学、金融工程等专业);
(2)工商管理类(包含工商管理、会计学、市场营销、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旅游管理、物流管理等专业);
(3)法政类(包含法学、法学(英语特色班)、行政管理、政治学与行政学等专业);
(4)人文与传媒类(包含汉语言文学、历史学、新闻学、广告学等专业)。
三、报考条件
女子篮球、男子排球:(计划拟招4-6人)-浙江大学
女子篮球男子排球注:只招非国家篮、排管中心注册队员和高考文化课总分(不含附加分)达到当地同类科目第一批次录取控制线以上的考生。位 置拟招人数位 置拟招人数后卫、前、中锋2-3名主攻副攻2-3名
注:以上招收人数为参考计划,我校根据考生竞赛水平择优录取,宁缺毋滥,若考生竞赛水平均未达到高水平运动队要求,我校将撤回计划。
男女乒乓球-宁波大学
(1)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符合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年龄不超过22周岁者。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2),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前三名,符合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年龄不超过22周岁者(限直拍打法)。
男女网球:(计划拟招7-9人)-浙江大学
非国家网管中心注册队员国家网管中心注册队员5~6名2~3名
戏曲类:戏曲表演(越剧)女29名;-浙江艺术职业学院
(三)音乐类:音乐表演声乐方向35名,招美声、民族、通俗;声乐舞蹈方向30名;中国乐器方向28名,招二胡、琵琶、阮、古筝、扬琴、笛子、笙、唢呐、打击乐等;管弦乐器方向13名,招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贝司、长笛等;键盘乐器方向24名,招钢琴、双排键;流行音乐表演与制作方向17名,招电吉它、贝司、鼓、萨克斯、键盘、小号、长号等;
(四)舞蹈类:1、舞蹈表演女20名;2、编导(舞蹈编导)17名;3、编导(少儿音舞)女35名;
(五)美术类:文物鉴定与修复45名。
第四章 招生程序及办法
第五条报考条件:凡办理2013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或高职(单考单招)招生考试报名手续,表演专业要求1990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舞蹈表演专业(不含编导)要求身高男172m、女162m以上,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考生均可报考:
(一)参加2013年浙江省普通高校音乐、舞蹈、影视表演类、美术类等专业统考,成绩达到省统一划定的合格线以上;
(二)近三年在县(含)级以上文艺演出中获三等奖以上;
(三)社会艺术考级(声乐、乐器、舞蹈)取得五级(含)以上证书;
(四)就读学校出具的专业优良证明(证明样式可在我院招生网上下载)。
文物鉴定与修复专业考生需提供个人艺术简历,内容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性特长及取得的成果,进入我院后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字数在500—800字。
第六条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于3月26日-4月4日登录浙江艺术职业学院招生网(zhaosheng.***)进行网上报名,4月4日全天、4月5日上午,凭《高考报名证》、身份证、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浙江艺术职业学院1号楼学生服务大厅进行资格审核,并领取准考证。美术类考生在4月4日完成现场确认,4月5日上午开始专业考试。每个考生限报两个专业,每一个专业考务费110元。
第七条考试安排。4月5日专业考试,4月6日文化考试。
第五章 考试内容
第八条专业考试内容及分值。
宁波大学女子学院第二期化妆师培训班招生-宁波大学
为提升大学生形象气质,服务于学生就业创业,宁波大学女子学院特为大学生引入“政府买单学技能项目”,为毕业学年的学生免费提供化妆师培训,在提升自我形象的同时可以考取“化妆师”资格证书,获得化妆技能和证书的双丰收。
培训课程涵盖::日常生活妆容、自我脸型分析、实用的化妆色彩(彩妆)、矫正化妆法(眉、眼、鼻、唇、腮)、舞台影视化妆讲解及演示、舞台影视化妆实操、化妆与发型、服饰的关系及搭配演示、创意妆容的演示及实操、整体造型实操等一系列专业课程。
一、培训对象:毕业年度本科学生(即2012年入学的本科生,以学生证为准)
汽车美容与装潢(特招女生20名)-丽水市职业高级中学
培养目标::培养具备市场营销 http://www.***/info/214-1.htm专业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具有从事汽车营销实际工作的基本技能和职业能力的复合型专门人才。
培养模式::拥有设备先进的汽修实训中心,实行理实一体化教学模式及校企合作企业化办学模式。
主修课程::市场营销、市场调研、营销行为学、汽车营销礼仪、汽车的构造和性能、汽车保险、汽车营销技术、钣金与喷漆、汽车装潢与美容。
实训环节::汽车发动机维修实训、汽车底盘维修实训、汽车电气设备维修实训、钳工实训、钣金与喷漆、整车维护等。
毕业去向::该班学生经企业考核,推荐到丽水市内外4s企业工作。
汽车美容与装潢(德众冠名班,特招女生20名)-丽水市职业高级中学
培养目标::培养具备市场营销专业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具有从事汽车营销实际工作的基本技能和职业能力的复合型专门人才。
培养模式::拥有设备先进的汽修实训中心,实行理实一体化教学模式及校企合作企业化办学模式。
主修课程::市场营销、市场调研、营销行为学、汽车营销礼仪、汽车的构造和性能、汽车保险、汽车营销技术、钣金与喷漆、汽车装潢与美容。
实训环节::汽车发动机维修实训、汽车底盘维修实训、汽车电气设备维修实训、钳工实训、钣金与喷漆、整车维护等。
毕业去向::该班学生经企业考核,推荐到丽水德众汽车集团下属企业工作。
培养目标::培养从事车工、机修工、数控车床操作、数控铣床操作、加工中心操作等多工种切削加工,具备数控设备操作加工能力、现场工艺实施能力、软件应用能力、数控编程能力、质量检测能力以及组织计划、合作交流等能力的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学生在校期间通过考核取得国家技能鉴定中高级操作证书。
培养模式::拥有浙江省首批公共实训基地――数控实训中心。从职业能力出发,文化基础课够用为度、专业理论课适用为先、专业技能课实用为准,实行文化基础课+专业核心课+项目教学法的理论和实训一体“创新丰田教学模式”。实训教学采用“7S”管理模式。
主修课程::数控操作与保养、数控编程与操作、质量检测、机械加工工艺、AutoCAD软件制图、CAD计算机辅助设计、CAM计算机辅助制造、电工操作实训、普通机床操作实训、数控仿真实训、数控机床操作实训、钳工操作实训等课程。
实训环节::机械制图测绘实训、电焊实习、钳工实习、车工实习、铣工实习、数控车操作、数控铣操作、加工中心操作。
毕业去向::(1)升学:机械制造技术专业,与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联办,在丽水职高学习三年,经考试合格,再到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学习两年,毕业后获取全日制大学专科文凭;数控技术应用专业也可经招考直升浙江机电职业学院学习一年,毕业后获得大学专科文凭;或进入学校的高级技工班学习。
就业:(2):在丽水职高学习三年,学生申请,学校推荐,主要输送本地企业或宁波、嘉兴、杭州等地。
培养目标::为纳爱斯等公司定向培养实验员、质检员、仪器操作员。
培养模式::在校学习两年,第三年安排到纳爱斯公司实习就业。
课程开设::语文、数学、英语、无机化学、有机化学、分析化学、仪器分析、化工基础等化工主干课程。
毕业去向::经考核合格,学校定向推荐到纳爱斯等公司就业。
男女网球:(计划拟招7-11人)-浙江大学
二级运动员一级及以上运动员5~8名2~3名
女子篮球、男子排球:(计划拟招4-8人)-浙江大学
女子篮球男子排球注:只招非国家篮、排管中心注册队员和高考文化课总分(不含附加分)达到当地同类科目第一批次录取控制线以上的考生。位 置拟招人数位 置拟招人数后卫、前、中锋2-4名主攻副攻2-4名
注:以上招收人数为参考计划,我校根据考生竞赛水平择优录取,宁缺毋滥,若考生竞赛水平均未达到高水平运动队要求,我校将撤回计划。
篮球(男、女)-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1.身体条件
2.专项素质:助跑摸高
3.基本技术:两次往返运球投篮、投篮
4.对抗比赛
男女田径:(计划拟招13-16人)-浙江大学
类 别拟招人数类 别拟招人数类 别拟招人数 注:测试成绩符合我校要求者,非国家田管中心注册队员排名优先。短距离3~4名跳 跃4~6名全 能2~3名中长距离2~3名投 掷3~4名
男女田径:(计划拟招12-19人)-浙江大学
类 别拟招人数类 别拟招人数类 别拟招人数 注:测试成绩符合我校要求者,非国家田管中心注册队员排名优先。短距离3~4名跳 跃3~5名全 能2~3名中长距离2~4名投 掷2~3名
招生项目:男女乒乓球、男子足球。-宁波大学
各项目招生计划如下:
招生项目拟招计划数男女乒乓球19名男子足球11名
2.招生专业
(1)经济学类(包含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经济学、金融工程专业);
(2)工商管理类(包含工商管理、会计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旅游管理专业);
(3)法学类(包含法学、法学(英语特色班)专业);
(4)人文与传媒类(包含汉语言文学、历史学、新闻学、广告学专业)。
三、报考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