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督高校和省教育考试院录取工作人员执行招生政策、规定等情况。
2020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检查高校招生章程执行情况及是否按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新生。
②《浙江省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格检查表》或《高考体检结论反馈单》(复印件,迟于2019年4月27日前提供)。对不符合空中乘务专业身体健康要求的或在规定时间未提交体检结果材料的考生不予拟录取或备录取。《诚信考试承诺书》、空中乘务专业考生《调查申请函》等材料由考生在我校“高职提前招生网”相关栏目自行下载。
监督高校和省教育考试院录取工作人员执行招生政策、规定等情况。
第十条录取工作实行“高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具体职责是:
第十四条加强对录取工作的监督检查1.监督检查教育部“30个不得”招生工作禁令执行情况。2.监督高校和省教育考试院录取工作人员执行招生政策、规定等情况。3.检查高校招生章程执行情况及是否按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新生。4.检查考生电子档案的调配情况和录取考生的审核情况。5.检查高校高分考生不录取的原因。6.检查高校退档及省教育考试院各组履行职责的情况。7.查处违反招生纪律规定、弄虚作假、徇私
第二十一条加强对录取工作的监督检查监督高校和省教育考试院录取工作人员执行招生政策、规定等情况。检查高校招生章程执行情况及是否按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新生。检查考生电子档案的调配情况和录取考生的审核情况。检查高校高分考生不录取的原因。检查高校退档及省教育考试院各组履行职责的情况。查处违反招生纪律规定、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事件。
2020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通知加强对录取工作的监督检查
2020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加强对录取工作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一条加强对录取工作的监督检查监督高校和省教育考试院录取工作人员执行招生政策、规定等情况。检查高校招生章程执行情况及是否按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新生。检查考生电子档案的调配情况和录取考生的审核情况。检查高校高分考生不录取的原因。检查高校退档及省教育考试院各组履行职责的情况。查处违反招生纪律规定、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事件。
第二十一条加强对录取工作的监督检查监督高校和省教育考试院录取工作人员执行招生政策、规定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