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试点院校于1月底前将招生专业及计划、招生章程、招生宣传材料、高职院校基本信息公示表上报市教委审核备案。
3.学校自主测试普通高中毕业生主要测试考生实践动手能力、通用技术基础、职业倾向和职业潜能等内容;中职毕业生主要按照高职对口中职专业分类,开展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测试。学校自主测试由各试点院校自主命题和组织,测试满分为300分。考生于2014年3月29日-30日在报考院校或其指定的地点参加考试。以上科目的分值权重由各校自主确定,应在招生章程中明确,并报市教委备案。其中,文化基础与英语听说能力分值权
(2)学校预录取分数线公布各试点院校于2014年4月7日前将普通高中考生、中职考生分专业拟定的预录取分数线、预录取方案报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4月8日将经审核通过的预录取分数线在学校公众信息网上予以公布。同时公布预录取后分专业计划缺额情况,有缺额的学校面向文化基础测试上线且未被预录取的考生,于4月9日17:00前在市教育考试院公众信息网上再次征集报名。4月11日进行第二次自主测试,同时将测试成绩
(2)学校预录取分数线公布各试点院校于2014年4月7日前将普通高中考生、中职考生分专业拟定的预录取分数线、预录取方案报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4月8日将经审核通过的预录取分数线在学校公众信息网上予以公布。同时公布预录取后分专业计划缺额情况,有缺额的学校面向文化基础测试上线且未被预录取的考生,于4月9日17:00前在市教育考试院公众信息网上再次征集报名。4月11日进行第二次自主测试,同时将测试成绩
(一)审核备案2016年1月29日前,各单招院校将招生专业及计划、招生章程、招生宣传材料、高职院校基本信息公示表上报市教委审核备案。
(一)审核备案2016年12月23日前,各单招院校将招生专业及计划、招生章程、招生宣传材料、高职院校基本信息公示表上报市教委审核备案。
(一)审核备案2016年1月29日前,各单招院校将招生专业及计划、招生章程、招生宣传材料、高职院校基本信息公示表上报市教委审核备案。
(一)审核备案各试点院校于1月底前将招生专业及计划、招生章程、招生宣传材料、高职院校基本信息公示表上报市教委审核备案。
(一)审核备案2015年2月6日前,各单招院校将招生专业及计划、招生章程、招生宣传材料、高职院校基本信息公示表上报市教委审核备案。
(一)审核备案各试点院校于1月底前将招生专业及计划、招生章程、招生宣传材料、高职院校基本信息公示表上报市教委审核备案。
(一)审核备案各试点院校于1月底前将招生专业及计划、招生章程、招生宣传材料、高职院校基本信息公示表上报市教委审核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