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招生高校选拔测试认定工作应在2014年6月15日前进行,于6月18日前将测试认定成绩及合格名单报市教委审查备案后,在本校校园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公示结束后填报志愿期间,单科成绩取得全市普通文科类前50名或普通理科类前100名的考生(市教育考试院将在网站上公布其分数线)应与相关高校联系,得到高校的认可后再填报该校志愿。
各招生高校应于6月25日前将拟录名单按《重庆市2014年市属普通高校特长生合格考生名册》(见附件3)要求报送市教育考试院,市教育考试院将对入选考生名单进行集中公示。对在公示中反映出问题的考生,市教育考试院将严肃查处。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享受特长生照顾。
各招生高校选拔测试认定工作应在2014年6月15日前进行,于6月18日前将测试认定成绩及合格名单报市教委审查备案后,在本校校园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公示结束后填报志愿期间,单科成绩取得全市普通文科类前50名或普通理科类前100名的考生(市教育考试院将在网站上公布其分数线)应与相关高校联系,得到高校的认可后再填报该校志愿。
各招生高校应于6月25日前将拟录名单按《重庆市2014年市属普通高校特长生合格考生名册》(见附件3)要求报送市教育考试院,市教育考试院将对入选考生名单进行集中公示。对在公示中反映出问题的考生,市教育考试院将严肃查处。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享受特长生照顾。
1.艺术特长生符合艺术特长生申报资格的考生直接参加高校选拔测试认定。
招生院校、项目、规模(一)招生院校及项目根据近年来各院校参加由市教委主办的全市大学生体育竞赛和艺术展演活动的获奖情况,同时与教育部主办的全国大学生运动会、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逐步全面接轨,确定2014年具有市属普通高校特长生招生资格的院校为西南政法大学等13所,共招收篮球、声乐等15个大类项目(详见附件1)。(二)招生规模全市特长生招生规模总量控制在市属高校上一年度在渝普通本科招生计划总量的
(四)按特长生招生政策录取的考生不得同时享受普通高考录取统一的加降分照顾政策。(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教委、市教育考试院按照特长生招生的有关规定全面实施宏观调控与过程监督,确保“阳光招生”。各有关高校要加强领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落实招生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要成立由分管领导牵头,纪检监察部门、招生部门和专家组成的评审委员会,研究决定特长生招生工作中
(三)体育特长生参照教育部有关高水平运动员招录办法执行。具有体育特长生资格并在学校选拔测试认定中合格者,由高校增加计划,投档供高校审核,录取与否由高校决定。下达用于体育特长生招生的计划数中,40%可按二本控制线的65%作为投档分数线录取运动成绩较为优秀的考生,其余60%原则上按各批次控制线投档到相应批次,其中上二本线的考生可投档到本科一批。下达用于体育特长生招生的计划数中,40%可按二本控制线
(二)招生规模全市特长生招生规模总量控制在市属高校上一年度在渝普通本科招生计划总量的1%以内,各校特长生招生计划总量原则上控制在市教委上一年度下达学校的在渝普通本科原始招生计划的1%以内,体育特长生、艺术和创新实践特长生两类招生计划应于3月初报请市教委审批通过后及时向社会发布。
(一)招生院校及项目根据近年来各院校参加由市教委主办的全市大学生体育竞赛和艺术展演活动的获奖情况,同时与教育部主办的全国大学生运动会、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逐步全面接轨,确定2014年具有市属普通高校特长生招生资格的院校为西南政法大学等13所,共招收篮球、声乐等15个大类项目(详见附件1)。
2.体育特长生(1)市级资格测试认定市教委、市教育考试院于2014年3月下旬统一组织资格测试认定,合格名单统一在重庆市学校体卫艺国防教育网和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网站上公示。(2)高校选拔测试认定田径、游泳等量化项目,有关高校可直接采用市级统一资格测试认定结果,也可再组织选拔测试认定;其它非量化项目,有关高校须再组织选拔测试认定。
(一)招生院校公布招生章程招生高校要按照有关规定制定特长生招生章程,内容应包括特长生招生项目、测试时间、地点、内容、办法和录取要求等。各高校招生章程应于2014年4月15日前报市教委招生考试管理处审核备案,审核通过后通过校园网等渠道向社会公布。招生高校要按照有关规定制定特长生招生章程,内容应包括特长生招生项目、测试时间、地点、内容、办法和录取要求等。各高校招生章程应于2014年4月15日前报市
(二)报名条件(具体认定按照重庆市2014年市属普通高校招收特长生有关文件执行)1、高中阶段参加重庆市教委、重庆市体育局联合举办的中学生体育竞赛和参加市运会获得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并经市教委、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测试认定者;2、高中阶段参加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办的“快乐阳光”重庆市中小学生才艺大赛艺术表演类高中组个人项目比赛、市级学生艺术展演艺术表演类三人(含)以下项目获二等奖(含)以上,并
(三)公示各招生高校选拔测试认定工作应在2014年6月15日前进行,于6月18日前将测试认定成绩及合格名单报市教委审查备案后,在本校校园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结束后填报志愿期间,单科成绩取得全市普通文科类前50名或普通理科类前100名的考生(市教育考试院将在网站上公布其分数线)应与相关高校联系,得到高校的认可后再填报该校志愿。各招生高校应于6月25日前将拟录名单按《重庆市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