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笔试评卷:由我院组织专家参照《湖南省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评卷规定》进行。
第四条办学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正兴路157号,邮编:410217。
2020年长沙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取得2020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资格的考生。
第七条取得2014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资格的考生和取得2014年湖南省对口招生考试资格的考生。
1.有2016年湖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且取得2017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资格的考生(以下简称普高生)。(1)参加学院组织面试,面试总分150分(依据我院2017年单独招生面试方案);(2)考生终成绩按其本人湖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按满分600分折算)+面试成绩(按满分150分计),满分750分。
(3)评卷:由我校组织专家参照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评卷办法执行。
①已取得2013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含对口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考生。
①已取得2012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含对口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考生。
第十一条取得2015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资格的考生和湖南省对口招生考试资格的考生。
第十一条取得2014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资格的考生和湖南省对口招生考试资格的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