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生录取工作本着充分尊重考生意愿,根据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
第十二条学院本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指导和监督下进行。
录取㈠我院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开展单独招生录取工作。㈡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分普高生和对口考生类别、按相同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空中乘务、民航运输、高速铁路客运乘务专业笔试、面试占总成绩权重比为2∶8;直升机驾驶技术专业面试合格后还须体检、政审合格方能录取)。㈢预录名单公示:预录考生的名单将通过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4月21日—4月29日。㈣考生预交学费确认就读意向。㈤预
录取㈠我院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开展单独招生录取工作。㈡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分普高生和对口考生类别、按相同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空中乘务、民航运输、高速铁路客运乘务、酒店管理专业笔试、面试占总成绩权重比为2∶8;定翼机驾驶技术专业面试合格后还须体检、政审合格方能录取)。㈢预录名单公示:预录考生的名单将通过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4月21日―4月29日。㈣考生预交学费确认就读意
1、新生录取工作本着充分尊重考生意愿,根据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
第八条 本章程仅适用长沙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高职单独招生工作。
第四条办学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正兴路157号,邮编:410217。
2.身体健康。报考我院的考生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1、新生录取工作本着充分尊重考生意愿,根据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
第十二条学院本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指导和监督下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