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生计划与范围1、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计划由市教育局根据教育需求和招生学校实际办学能力研究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所有高中阶段学校都必须按照计划招生,不得超计划招生,更不得无计划招生。各校招生计划一经确定公布,不得随意增减。具体计划见《宜兴市2015年高级中等学校报考指南》。2、根据国家、省关于取消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的统一要求,从今年起,我市普通高中取消“计划外招生(择校生)”,同时取消相应的“

学业水平评价和综合素质评价 1.各类学校招生均须以初中毕业生的学业水平评价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依据。学业水平评价分学业考试和学业考查。学业考查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招生录取的资格条件,凡报考三星级及以上普通高中、五年制高职、省级以上重点职业学校的考生,学业考查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必须全部达到合格等第。学业考试成绩为各校对具备相应资格的考生进行取舍的标准(实行自主招生和直升的学校,按批准的方

⑷宜兴市青少年体校的学生参加中考,录取普通高中的办法按宜体联[2008]3号文件精神执行。对照上述有关照顾和奖励的办法,若考生有多项条件,则以优的一项计入,不重复加分或奖励。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初审后填写申请表,随附相关证明材料,由学校于6月20日前统一报普教科审核认定。对照上述有关照顾和奖励的办法,若考生有多项条件,则以优的一项计入,不重复加分或奖励。符合加分

1、录取原则:全面考核学生,规范操作程序,根据考生志愿和学校招录标准,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学业水平评价、综合素质评定和加试办法。1、学业水平评价。学业考试组织按《关于印发的通知》(宜教发〔2015〕20号)执行。学业考试成绩不公布,只通知考生本人。如果考生对成绩有疑问,学校可在指定时间内派教师持学校介绍信到市招生办公室申请复查试卷,其他时间不再受理。按有关规定,只有指定的查卷工作人员可以复查试卷,只核查有无漏批试题和积分有无差错,其他人员不得查看试卷。申请查卷的考生必须交纳查阅

第二批次、第四批次普通高中设置调剂录取志愿,考生可根据意愿填报。

第一批次:江苏省宜兴中学、江苏省宜兴一中。本批次共二个志愿,考生可以选择填报。

新生入学和复查考生被录取后,必须凭录取通知书和户口簿等材料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根据学籍管理规定,如果开学两周内不报到而又无正当理由的,则取消其入学资格。学校应及时对新生进行复查,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学校报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可令其退学。考生被录取后,必须凭录取通知书和户口簿等材料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根据学籍管理规定,如果开学两周内不报到而又无正当理由的,则取消其入学资格

2、学生综合素质评定按市教育局有关规定执行,评定结果由考生所在学校通知考生并在校内公示。

(1)全面考核学生素质,规范操作程序,根据考生的志愿,公平、公正、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