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招生计划及二级培养单位2015年我校72个学科、专业学术型及七个类别的专业学位各领域拟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1059名,其中学术型学位491名,专业学位568名(后的实际招生数以教育部下达我校的2015年招生计划为准)。2015年我校招收研究生的二级研究生培养单位及代码见《二级培养单位及代码表》。我校非直属培养单位的研究生第一学期在我校本部学习研究生基础课程,后两年半到各培养单位跟随责任导师进行后期培养。

3、困难学生资助学校为帮助经济困难的全日制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困难学生实际情况给予每生每学期500元至3000元不等的困难补助。学校为帮助经济困难的全日制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困难学生实际情况给予每生每学期500元至3000元不等的困难补助。学校为帮助经济困难的全日制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困难学生实际情况给予每生每学期500元至3000元不等的困难补助。学校为帮助经济困难的全日制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困难学生实际情况给予每生每学期500元至3000元不等的困难补助。

六、资助1、国家助学金:标准为10000元/生?年,全学习(即档案和工资关系均转入我校,下同)的博士研究生在修业年限内均可享受。2、学业奖学金:标准为10000元/生?年,全学习的博士研究生在修业年限内均可享受,在职学习(即档案和工资关系未转入我校)的博士研究生70%可以享受。3、国家奖学金:标准为30000元/生?年,符合条件的全学习的博士研究生均可申请,学校按下达名额评选确定。4、助研奖学金:标准为20000元/生?年,全学习的博士研究生在修业年限内均可享受。4、我校还设有国元奖学金、华欣奖学金、铜冠奖学金等,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可以申请。

八、资助(一)学校实施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政策。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20000元/(生?q年),名额由教育主管部门分配;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8000元/(生?q年),评选比例不超过40%;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6000元/(生?q年);具体资助政策以当年的学校资助文件为准(二)学校设立“助研、助教、助管”(简称三助)岗位,申请并获得“三助”岗位的研究生,由学校发给相应资助。

2021年安徽建筑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困难学生资助

八、资助(一)学校实施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政策,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20000元/(生?年),名额由教育主管部门分配;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8000元/(生?年),评选比例不超过40%;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6000元/(生?年),无固定工资收入的全日制研究生均可申请。(二)学校设立“助研、助教、助管”(简称三助)岗位,申请并获得“三助”岗位的研究生,由学校发给相应资助。

3、困难学生资助学校为帮助经济困难的全日制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困难学生实际情况给予每生每学期500元至3000元不等的困难补助。学校为帮助经济困难的全日制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困难学生实际情况给予每生每学期500元至3000元不等的困难补助。学校为帮助经济困难的全日制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困难学生实际情况给予每生每学期500元至3000元不等的困难补助。学校为帮助经济困难的全日制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困难学生实际情况给予每生每学期500元至3000元不等的困难补助。学校为帮助经济困难的全日制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困难学生实际情况给予每生每学期

七、学费与奖助学金、资助政策按照国家、安徽省及我校相关文件执行。按照国家、安徽省及我校相关文件执行。按照国家、安徽省及我校相关文件执行。

八、资助(一)学校实施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政策。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20000元/(生﹒年),名额由教育主管部门分配;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8000元/(生﹒年),评选比例不超过40%;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6000元/(生﹒年);具体资助政策以当年的学校资助文件为准。(二)学校设立“助研、助教、助管”(简称三助)岗位。

八、资助(一)学校设立“助研、助教、助管”(简称三助)岗位,研究生入学后可以申请,获得“三助”岗位并履行相应职责的研究生,由学校发给相应劳务。(二)学校实施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政策,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20000元/(生?q年),名额由教育主管部门分配;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8000元/(生?q年),评选比例不超过40%;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6000元/(生?q年),无固定工资收入的全日制研究生均可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