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近三年来(含2012年)获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考生、获安徽省教育厅主办或联合主办的但未纳入当年国赛项目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前3名且为一等奖的考生,报考相应专业,经本科院校面试通过,可直接录取。
2.获得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合主办的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的,或获得相关专业高级工技能等级证书的,可免予技能测试。
3.获得由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合主办的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等级奖的,或获得县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在职在岗的,或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报考相应专业,可适当加分,具体分值由招生院校按有关规定自主确定。

鼓励政策1.近三年来(含2013年)获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考生、获安徽省教育厅主办或联合主办的但未纳入当年国赛项目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前3名且为一等奖的考生,报考相应专业,填报学校志愿,经招生本科院校面试合格,可直接录取。2.获得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合主办的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或市赛一等奖及以上的,或获得县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在职在岗的,或

鼓励政策1.近三年来(含2014年)获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考生、获安徽省教育厅主办或联合主办的但未纳入当年国赛项目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前3名且为一等奖的考生,报考相应专业,填报学校志愿,经招生本科院校面试合格,可直接录取。2.获得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合主办的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或市赛一等奖及以上的,或获得县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在职在岗的,或

鼓励政策1.近三年来(含2014年)获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考生、获安徽省教育厅主办或联合主办的但未纳入当年国赛项目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前3名且为一等奖的考生,报考相应专业,填报学校志愿,经招生本科院校面试合格,可直接录取。2.获得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合主办的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或市赛一等奖及以上的,或获得县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在职在岗的,或

鼓励政策1.近三年来获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考生、获安徽省教育厅主办或联合主办的但未纳入当年国赛项目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前3名且为一等奖的考生,报考相应专业,填报学校志愿,经招生本科院校面试合格,可直接录取。2.获得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合主办的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或市赛一等奖及以上的,或获得县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在职在岗的,或工作满3年且具有

鼓励政策1.近三年来(含2014年)获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考生、获安徽省教育厅主办或联合主办的但未纳入当年国赛项目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前3名且为一等奖的考生,报考相应专业,填报学校志愿,经招生本科院校面试合格,可直接录取。2.获得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合主办的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或市赛一等奖及以上的,或获得县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在职在岗的,或

六专项计划及鼓励政策一分类考试1高职专科院校招收革命老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专项计划参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9年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单独招收革命老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办法的通知皖教办20193号执行实行单设批次单独录取招生院校应做到志愿优先专业优先应录尽录2技能拔尖人才免试招生录取具体办法按照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21174号执行3退役军人招生录取根据教育部办公厅退役军人事务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做好退役士兵职业

六专项计划及鼓励政策一分类考试1高职专科院校招收革命老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专项计划参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9年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单独招收革命老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办法的通知皖教办20193号执行实行单设批次单独录取招生院校应做到志愿优先专业优先应录尽录2技能拔尖人才免试招生录取具体办法按照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21174号执行3退役军人招生录取根据教育部办公厅退役军人事务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做好退役士兵职业

(五)有关鼓励政策1.获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以上奖项的考生、获安徽省教育厅联合主办的未纳入国赛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前3名且为一等奖的考生,报考相应专业,经本科院校面试通过,可直接录取。2.获得由省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合主办的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等级奖的、或获得县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在职在岗的、或具有中级工以上(含中级工)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报考相应专业,可适当

(八)有关鼓励政策1.近三年来(含2012年)获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考生、获安徽省教育厅主办或联合主办的但未纳入当年国赛项目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前3名且为一等奖的考生,报考相应专业,经本科院校面试通过,可直接录取。2.获得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合主办的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的,或获得相关专业高级工技能等级证书的,可免予技能测试。3.获得由市级及

八有关鼓励政策1近三年来含2012年获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考生获安徽省教育厅主办或联合主办的但未纳入当年国赛项目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前3名且为一等奖的考生报考相应专业经本科院校面试通过可直接录取2获得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合主办的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的或获得相关专业高级工技能等级证书的可免予技能测试3获得由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合主办的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等级奖的或获得县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在职在岗的或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报考相应专业可适当加分具体分值由招生院校按有关规定自主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