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1)网上报名网上报名工作启用全国统一报名平台。考生在6月20日—7月10日期间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位网”,http://www.),按网站说明和要求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生成并打印《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附表1)。(2)现场报名考生于7月11日—14日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交复印件1份)以及《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到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核验并确认报
(2)现场报名考生于7月11日—14日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交复印件1份)以及《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到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
(1)网上报名网上报名工作启用全国统一报名平台。考生在6月20日—7月10日期间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位网”,http://www.),按网站说明和要求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生成并打印《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附表1)。
(1)网上报名网上报名工作启用全国统一报名平台。考生在6月23日—7月11日期间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位网”,http://www.),按网站说明和要求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生成并打印《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附表1)。
(2)现场报名考生于7月12日—15日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交复印件1份)以及《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到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
1.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1)网上报名网上报名工作启用全国统一报名平台。考生在6月23日—7月11日期间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位网”,http://www.),按网站说明和要求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生成并打印《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附表1)。(2)现场报名考生于7月12日—15日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交复印件1份)以及《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到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核验并确认报
四川省报名考生于7月11—14日,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9教学楼A座213室)进行现场确认。只完成网上报名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的,本次报名无效,所缴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2.资格审查考试成绩发布后,通过招生单位公布的复试分数线的考生登录学位网下载本人《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附表2),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然后按要求将该表、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交报考单位研究生院(处、部)进行资格审查。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
四川省报名考生于7月12—15日,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9教学楼A座213室)进行现场确认。只完成网上报名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的,本次报名无效,所缴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2.资格审查考试成绩发布后,通过招生单位公布的复试分数线的考生登录学位网下载本人《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附表2),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然后按要求将该表、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交研究生院(部)进行资格审查。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
三、报名方法1.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1)网上报名网上报名工作启用全国统一报名平台。考生在6月20日—7月10日期间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位网”,http://www.),按网站说明和要求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生成并打印《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附表1)。(2)现场报名考生于7月11日—14日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交复印件1份)以及《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到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
三、报名方法1.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1)网上报名网上报名工作启用全国统一报名平台。考生在6月23日—7月11日期间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位网”,http://www.),按网站说明和要求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生成并打印《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附表1)。(2)现场报名考生于7月12日—15日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交复印件1份)以及《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到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