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初試地點、時間地點:北京市:由北京理工大學安排廣州市:由廣東省教育考試院安排香港:由京港學術交流中心安排澳門:由澳門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安排時間:2015年4月11日至12日。
4.有兩名與報考專業相關的副教授以上或相當職稱的學者書面推薦。
7.體格檢查報告報考者可與自選的報名點聯繫報名事宜。
一、報名(一)資格1.考生所持身份證件符合以下條件之一:(1)港澳地區考生,持香港或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和《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2)臺灣地區考生,持《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2.報考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以下簡稱碩士生)須具有與內地(祖國大陸)學士學位相當的學位或同等學歷。報考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以下簡稱博士生)須具有與內地(祖國大陸)碩士學位相當的學位或同等學歷。3.品德良好、身體健康。4.有兩名與報考專業相關的副教授以上或相當職稱的學者書面推薦。(二)報名時間2014年11月20日至12月19日。(三)報考地點1.北京理工大學(研究生院)聯繫
(二)報名時間2014年11月20日至12月19日。
(三)報考地點1.北京理工大學(研究生院)聯繫人:秦彥超地址:北京海澱區中關村南大街5號,郵遞區號:100081電話:(010)68945819,圖文傳真:(010).廣東省教育考試院聯繫人:曹剛地址:廣州市中山大道69號,郵遞區號:510631電話:(020)38627813,圖文傳真:(020)386278263.京港學術交流中心聯繫人:鄒重華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號聯合出版大廈14樓1404室電話:(00852)28936355,圖文傳真:(00852)283455194.澳門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聯繫人:盧麗萍地址:澳門羅理基博士大馬路614A-6
(2)可兼報計畫內全日制研究生或計畫外全日制研究生(兼讀制)
(1)考生只能填報一所招生單位的一個學科(類別)、專業(領域)。
(六)填報志願(1)考生只能填報一所招生單位的一個學科(類別)、專業(領域)。(2)可兼報計畫內全日制研究生或計畫外全日制研究生(兼讀制)
(四)報名手續1.身份證件副本;2.《香港、澳門、臺灣人士攻讀內地(祖國大陸)招生單位碩士/博士學位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3.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同一底片的二寸照片兩張;4.學士學位證書或碩士學位證書副本(應屆畢業生可于錄取前補交)或同等學歷文憑(持國(境)外教育機構學歷的,應到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5.大學本科或碩士階段成績單;6.教授推薦函;7.體格檢查報告報考者可與自選的報名點聯繫報名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