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生专业《东北电力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的专业(不含项目管理)
四、接收程序1.研招办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9月28日-10月中旬在“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资格的申请人发出复试通知。2.收到复试通知后,申请人在我校复试通知中规定的时间在“推免服务系统”中确认,并到我校参加复试。申请人复试时须提交以下材料进行验证:(1)有效的学生证、身份证原件;(2)政治审查表(附件1);(3)国家英语水平考试六级成绩单原件;(4)发表的学术论文原件;(5)获奖证书原件;(6)经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盖章的体检表(见附件2);(7)其他英语水平类证书或成绩单;(8)个人纸质简历。3.复试内容:(1)复试专业课笔试科目名称、考试大纲、考试题型详
四、接收程序1.研招办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规定时间内在“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资格的申请人发出复试通知(具体以教育部通知为准)。2.收到复试通知后,申请人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在“推免服务系统”中确认收到复试通知,并到我校参加复试。申请人复试时须提交以下材料进行验证:(1)有效的学生证、身份证原件;(2)政治审查表(附件1);(3)国家英语水平考试六级成绩单原件;(4)发表的学术论文原件;(5)获奖证书原件;(6)复试录取审批表(见附件2);(7)经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盖章的体检表(见附件3);(8)其他英语水平类证书或成绩单。注:以上附件1-3见重庆工商大学研究
三、申请及考核程序直接登录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报名,具体如下:1.申请人于9月28日起的规定日期内登录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n/tm)填写报考志愿,我校接受报名截止日期是10月10日;2.我校在“推免服务系统”网上审核报考志愿并发出是否同意复试以及复试安排的通知,得到复试通知者按照我校要求在48小时内网上接收复试通知、通过系统回复是否同意参加复试并到我校参加复试(随带第四条规定的材料,不要再另行邮寄。),否则我校将取消复试通知;3.我校在网上对复试通过的推免生发出“待录取”通知,推免生须按照我校要
1.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列入2012年派遣计划,不得再参加全国统考。
1.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列入2015年派遣计划,不得再参加全国统考。
四、接收程序与日程安排1、“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n/tm)开通后,获得推荐资格的申请人到该网站报名,研招办对申请者的材料进行初审,将初审合格名单及其相关材料交各招生学院。招生学院对申请材料组织复审和评议,确定复试名单,在规定时间内,向申请者发出复试或不予接收复试的通知。2、申请人按照通知的时间到东北电力大学进行复试及体检(复试时需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四、接收程序与日程安排1、“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n/tm)开通后,获得推荐资格的申请人到该网站报名,同时发送个人简历到nedu@,研招办对申请者的材料进行初审,将初审合格名单及其相关材料交各招生学院。招生学院对申请材料组织复审和评议,确定复试名单,在规定时间内,向申请者发出复试或不予接收复试的通知。2、申请人按照通知的时间到东北电力大学进行复试及体检(复试时需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四、接收程序与日程安排1、9月28日前:申请人将填好的全部申请材料寄(或送)达东北电力大学研究生招生办。过期不再接受申请。全部申请材料一经收到,恕不退还。2、9月30日前:研究生部对申请者的材料进行初审,将初审合格名单及其相关材料交各招生学院。3、10月9日前:招生学院对申请材料组织复审和评议,确定复试名单。在规定时间内,向申请者发出复试或不予接收复试的通知。10月17日,研究生部组织复试及体检(复试时需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4、通过复试并同意接收的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生,持我校的接收函,到所在学校教务处(或学生处)领取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签发(加盖公章
四、接收程序与日程安排1、“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n/tm)开通后,获得推荐资格的申请人到该网站报名,研究生部对申请者的材料进行初审,将初审合格名单及其相关材料交各招生学院。招生学院对申请材料组织复审和评议,确定复试名单,在规定时间内,向申请者发出复试或不予接收复试的通知。2、申请人按照通知的时间到东北电力大学进行复试及体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