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无须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三)已被接收的推免生不准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否则,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五)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
3.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无须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否则,将取消其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4.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无须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4.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无须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二)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四)对于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我校约于每年6月中下旬随其他考生一起寄发录取通知书。
1.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列入2012年派遣计划,不得再参加全国统考。
1.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列入2015年派遣计划,不得再参加全国统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