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
1.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列入2015年派遣计划,不得再参加全国统考。
三、申请者须提交的材料1.《东北电力大学2015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审批表http://grad..cn/up/2015jswtm.doc》2份;2.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1份,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后,装入信封密封,并在封口骑缝处加盖教务处公章;3、获奖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4、大学英语六级(或四级)考试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以上材料可在复试时提交到东北电力大学研招办。此外,申请人还可提交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
二、招生专业《东北电力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的专业(不含项目管理)
3、取得初试录取资格后,本科必修、限选及公选课程不得出现不及格;
五、资格复审及录取在发出录取通知书之前,将对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按以下要求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者方可被录取,未通过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由学生所在学校本科教务部门按本科学籍管理规定办理相应手续。1、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的要求;2、毕业论文(设计)应在“良”以上;3、取得初试录取资格后,本科必修、限选及公选课程不得出现不及格;4、自取得初试录取资格至发放录取通知书之日未受过任何处分。
五、资格复审及录取在发出录取通知书之前,将对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按以下要求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者方可被录取,未通过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由学生所在学校本科教务部门按本科学籍管理规定办理相应手续。1、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的要求;2、毕业论文(设计)应在“良”以上;3、取得初试录取资格后,本科必修、限选及公选课程不得出现不及格;4、自取得初试录取资格至发放录取通知书之日未受过任何处分。
3、取得初试录取资格后,本科必修、限选及公选课程不得出现不及格;
五、资格复审及录取在发出录取通知书之前,将对获得初试录取资格的免试生,按以下要求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者方可被录取,未通过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由学生所在学校本科教务部门按本科学籍管理规定办理相应手续。1、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的要求;2、毕业论文(设计)应在“良”以上;3、取得初试录取资格后,本科必修、限选及公选课程不得出现不及格;4、自取得初试录取资格至发放录取通知书之日未受过任何处分。
五、资格复审及录取在发出录取通知书之前,将对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按以下要求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者方可被录取,未通过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由学生所在学校本科教务部门按本科学籍管理规定办理相应手续。1、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的要求;2、毕业论文(设计)应在“良”以上;3、取得初试录取资格后,本科必修、限选及公选课程不得出现不及格;4、自取得初试录取资格至发放录取通知书之日未受过任何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