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学校录取为硕士研究生后(含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第一学年100%获得一等学业奖学金(标准不低于全额学费)。法律硕士、翻译硕士的学业奖学金由相关学院参照学校办法自行制定奖励办法,具体请咨询相关学院。
(二)复试时确认硕博连读的推免生,将享受1万元硕博连读奖学金,在通过学校组织的硕博连读考核后一次性发放。另外,所有硕博连读生均享受300元/月的资助,从硕博连读考核通过后按月发放,直到转为博士研究生为止。
(三)推免生还有机会获得国家奖学金、学术创新奖、专项奖学金、国家金、“三助一辅”津贴、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资助、服兵役研究生国家教育资助、国家贷款、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贷款代偿等,详见《大连海事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办法》及其配套文件。
(四)申请“综合交通运输协同创新中心”的推免生,入学后还将获得中心提供的额外资助。
(五)直博生相关待遇见《大连海事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招生与培养工作方案》。
1.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推免生根据我校推免生招生专业目录,自行选报学术学位或专业学位类别。所有推免生在录取后不得更改学位类别。
八、其它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将取消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录取资格。1.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与事实不符,存在舞弊现象。2.本科期间受到纪律处分或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未通过。3.在毕业时未获得毕业证书。4.不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或因身体缺陷、疾病而不能继续学习。附件一、大连海事大学2015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审批表附件二、大连海事大学接收推免生各学科专业学制情况一览表附件1:大连海事大学2015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审批表推荐学校:填表日期:2014年月日报考类别:学术学位(),专业学位()(在括号内划“√”)
4.不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或因身体缺陷、疾病而不能继续学习。附件一、大连海事大学2015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审批表附件二、大连海事大学接收推免生各学科专业学制情况一览表附件1:大连海事大学2015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审批表推荐学校:填表日期:2014年月日报考类别:学术学位(),专业学位()(在括号内划“√”)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本科所学专业学号联系电话(手机):报考院(系)报考专业(领域)成绩排名方式(在括号内划“√”):按学校(),按院系(),按专业()参加排名人数本人排名学生承诺:我向学校申请接收我为
二、相关政策凡录取为非在职培养的推荐免试生(包括学术型和应用型),入学后第一学年100%获得一等奖学金(不低于全额学费)。
2.有特殊政策要求的国家专项计划国家有特殊政策要求的专项计划有:研究生支教团推免专项计划、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新疆高层次双语人才计划、直属师范大学补偿计划、国防科工院校补偿计划、免费师范生等。我校只有研究生支教团推免专项计划。
一、申请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2.获得2015年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3.申请人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1.《大连海事大学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审批表》(附件1)。
三、接收原则与要求1.所有推免生(国家有政策要求的专项计划除外)均享有自主选择报考我校相关专业的权利。2.学校通过“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向社会和考生公布接收推免生章程和专业目录(含拟接收推免生人数)。3.所有报考我校的推免生(含专项计划)都要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n/tm)上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照片和网上支付报名费。4.我校依据科学选拔,公平竞争的原则认真组织考核,及时审核信息、确定复试名单、发放复试通知、组织考核、发放待录取通知、公示拟录取名单。根据推免生综合表现确定拟录取类别。5.推免生可同时接受多个复试通
七、监督和复议对有违反规定行为的单位和当事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学校纪委、监察处对全校推免工作进行监督。监督电话:84729225.
六、信息公布和公示凡被我校拟录取的推荐生名单会及时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grs..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考生对公示名单如有疑问,可与我校研招办联系。联系电话:0411-847294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