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违规处理对在报名、初试、复试、录取中有违规或作弊行为的考生,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学籍、学历、学位。
(二)學習方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兼讀制)兩種。兼讀制僅限招生專業目錄中備註“可招收兼讀制”的專業。
(一)初试科目设置硕士生初试科目详见《福建师范大学2017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点击链接);博士生初试科目详见《福建师范大学2017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博士研究生专业目录》(点击链接)。初试均为笔试,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六、獎學金我校按照《財政部教育部關於印發〈港澳及華僑學生獎學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財教〔2006〕129號)及《財政部教育部關於印發〈臺灣學生獎學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財教〔2005〕325號)規定,接受港澳臺地區研究生申請有關獎學金。港澳臺研究生在學期間與內地(祖國大陸)研究生一樣可參評我校研究生學業獎學金。
(二)初试1.初试地点北京市:由北京理工大学安排广州市:由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安排香港:由京港学术交流中心安排澳门:由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安排2.初试时间2017年4月8日至9日。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初试成绩由我校通知考生。
(一)考生報考資格1.考生所持身份證件符合以下條件之一:(1)港澳地區考生,持香港或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和《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2)臺灣地區考生,持《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2.報考碩士研究生(以下簡稱碩士生)須具有與內地(祖國大陸)學士學位相當的學位或同等學歷;報考博士研究生(以下簡稱博士生)須具有與內地(祖國大陸)碩士學位相當的學位或同等學歷。3.品德良好、身體健康。4.有兩名與報考專業相關的副教授以上或相當職稱的學者書面推薦。
(7)體格檢查報告。報考費由報考點根據有關規定確定,報考點不接受中介機構代理報名。
(四)報考地點1.北京:北京理工大學(研究生院)聯繫人:秦彥超地址:北京海澱區中關村南大街5號,郵政編碼:100081電話:(010)68945819,圖文傳真:(010).廣州:廣東省教育考試院聯繫人:曹剛地址:廣州市中山大道69號,郵政編碼:510631電話:(020)38627813,圖文傳真:(020).香港:京港學術交流中心聯繫人:鄒重華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號聯合出版大廈14樓1404室電話:(00852)28936355,圖文傳真:(00852).澳門:澳門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聯繫人:盧麗萍地址:澳門羅理基博士大馬路614A-640號龍成大
1.報名辦法考生應提交以下報名材料:(1)身份證件副本;(2)《香港、澳門、臺灣人士攻讀內地(祖國大陸)招生單位碩士/博士學位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3)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同一底片的二寸照片兩張;(4)學士學位證書或碩士學位證書副本(應屆畢業生可于錄取前補交)或同等學歷文憑(持國(境)外教育機構學歷的,報考點或我校有要求的,應到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5)大學本科或碩士階段成績單;(6)教授推薦函;(7)體格檢查報告。報考費由報考點根據有關規定確定,報考點不接受中介機構代理報名。
一、報名(一)考生報考資格1.考生所持身份證件符合以下條件之一:(1)港澳地區考生,持香港或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和《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2)臺灣地區考生,持《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2.報考碩士研究生(以下簡稱碩士生)須具有與內地(祖國大陸)學士學位相當的學位或同等學歷;報考博士研究生(以下簡稱博士生)須具有與內地(祖國大陸)碩士學位相當的學位或同等學歷。3.品德良好、身體健康。4.有兩名與報考專業相關的副教授以上或相當職稱的學者書面推薦。(二)學習方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兼讀制)兩種。兼讀制僅限招生專業目錄中備註“可招收兼讀制”的專業。(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