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學習方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兼讀制)兩種。兼讀制僅限招生專業目錄中備註“可招收兼讀制”的專業。
(一)初试科目设置硕士生初试科目详见《福建师范大学2017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点击链接);博士生初试科目详见《福建师范大学2017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博士研究生专业目录》(点击链接)。初试均为笔试,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六、獎學金我校按照《財政部教育部關於印發〈港澳及華僑學生獎學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財教〔2006〕129號)及《財政部教育部關於印發〈臺灣學生獎學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財教〔2005〕325號)規定,接受港澳臺地區研究生申請有關獎學金。港澳臺研究生在學期間與內地(祖國大陸)研究生一樣可參評我校研究生學業獎學金。
(二)初试1.初试地点北京市:由北京理工大学安排广州市:由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安排香港:由京港学术交流中心安排澳门:由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安排2.初试时间2017年4月8日至9日。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初试成绩由我校通知考生。
(三)復試復試是研究生招生的重要組成部分,用於考查考生的專業能力傾向、創新精神及綜合素質等,是研究生錄取的必要環節,復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我校在復試前對考生的身份信息、學歷(學位)證書(或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報名材料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復試。參加復試考生名單、復試的時間(2015年5月10日之前)、內容、方式、地點由我校根據教育部規定自行確定,並通知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參加復試的考生不予錄取。
二、考試入學考試分初試、復試兩個階段。(一)初試科目設置碩士生初試科目詳見《福建師範大學2015年面向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招收碩士研究生專業目錄》;博士生初試科目詳見《福建師範大學2015年面向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招收博士研究生專業目錄》。初試均為筆試。考試時間均為3小時。(二)初試地點、時間初試地點:北京市:由北京理工大學安排廣州市:由廣東省教育考試院安排香港:由京港學術交流中心安排澳門:由澳門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安排初試時間:2015年4月11日至12日。時間以北京時間為准,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初試成績由我校通知考生。
2.廣州:廣東省教育考試院聯繫人:曹剛地址:廣州市中山大道69號,郵政編碼:510631電話:(020)38627813,圖文傳真:(020)38627826
(一)初試科目設置碩士生初試科目詳見《福建師範大學2015年面向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招收碩士研究生專業目錄》;博士生初試科目詳見《福建師範大學2015年面向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招收博士研究生專業目錄》。初試均為筆試。考試時間均為3小時。
(四)報考地點1.北京:北京理工大學(研究生院)聯繫人:秦彥超地址:北京海澱區中關村南大街5號,郵政編碼:100081電話:(010)68945819,圖文傳真:(010).廣州:廣東省教育考試院聯繫人:曹剛地址:廣州市中山大道69號,郵政編碼:510631電話:(020)38627813,圖文傳真:(020).香港:京港學術交流中心聯繫人:鄒重華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號聯合出版大廈14樓1404室電話:(00852)28936355,圖文傳真:(00852).澳門:澳門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聯繫人:盧麗萍地址:澳門羅理基博士大馬路614A-640號龍成大
(二)初試地點、時間初試地點:北京市:由北京理工大學安排廣州市:由廣東省教育考試院安排香港:由京港學術交流中心安排澳門:由澳門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安排初試時間:2015年4月11日至12日。時間以北京時間為准,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初試成績由我校通知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