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前,各有关县(市、区)“三支一扶”办通过招募系统将本地乡(镇)教育、农业(含林业、海洋与渔业、计生和水利)、卫生、扶贫及劳动保障事务所从事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网络化”工作等基层岗位需求信息,报各设区市“三支一扶”办。
2、2月10日前,各有关设区市“三支一扶”办对县(市、区)上报的岗位需求信息进行审核,确保完整、准确、详实后,通过招募系统报省“三支一扶”办。平潭综合实验区完成岗位征集和审核后直接报省“三支一扶”办。
(二)指标分解及岗位发布(2月11日—3月15日)1、省“三支一扶”办根据各地岗位征集、毕业生日常管理服务和政策落实等情况,研究下达2015年各地招募计划指标。2、按照分解确定的指标和一人一岗的原则,省“三支一扶”办对上报的岗位需求信息进行汇总审核,报经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向社会发布招募岗位信息。
(二)指标分解及岗位发布(2月25日—3月13日)1、省“三支一扶”办根据各地岗位征集、毕业生日常管理服务和政策落实等情况,研究下达2017年各地招募计划指标。2、按照分解确定的指标和一人一岗的原则,省“三支一扶”办对上报的岗位需求信息进行汇总审核,报经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向社会发布招募岗位信息。
一组织报名5月10日至5月17日1报名时间5月10日800至5月17日17002报名方式符合招募对象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在报名时间内登录公共服务网查询招募岗位信息选择合适的岗位报名逾期无法报名报名具体事项以报名公告为准报名公告将于5月初在公共服务网发布答案来源于2021年福建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
(六)岗前培训和出征派遣(8月15日前)各有关设区市“三支一扶”办组织派遣对象进行岗前培训,培训结束后举行出征仪式,派遣“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到服务地报到。“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到岗服务后,原则上不得调整服务单位。上述组织招募的日程安排如有调整,将及时在公共服务网公布。
(一)岗位征集1.1月30日前,各有关县(市、区)“三支一扶”办通过公共服务网将本地乡(镇)教育、农业(含林业、海洋与渔业、农村实用人才服务站、农技推广、农业现代化和水利)、卫生和扶贫(含基层保障、综合性文化服务、司法)等农村基层紧缺工作岗位,上报各设区市“三支一扶”办。2.2月20日前,各有关设区市“三支一扶”办对县(市、区)上报的岗位需求信息进行审核,确保完整、准确、详实后,通过公共服务网
(二)指标分解及岗位发布(2月11日―3月15日) 1、省“三支一扶”办根据各地岗位征集、毕业生日常管理服务和政策落实等情况,研究下达2015年各地招募计划指标。 2、按照分解确定的指标和一人一岗的原则,省“三支一扶”办对上报的岗位需求信息进行汇总审核,报经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向社会发布招募岗位信息。
四岗前培训和出征派遣8月10日前各有关设区市三支一扶办组织派遣对象进行岗前培训培训结束后举行出征仪式派遣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到服务地报到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到岗服务后原则上不得调整服务单位上述组织招募的日程安排如有调整将及时在公共服务网公布答案来源于2021年福建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
(一)岗位征集(2月28日前)1、2月20日前,各有关县(市、区)“三支一扶”办通过招募系统将本地乡(镇)教育、农业(含林业、海洋与渔业、农村实用人才服务站、农技推广、农业现代化和水利)、卫生和扶贫(含基层保障、综合性文化服务、司法)等农村基层紧缺工作岗位,报各设区市“三支一扶”办。2、2月24日前,各有关设区市“三支一扶”办对县(市、区)上报的岗位需求信息进行审核,确保完整、准确、详实后,通
(一)岗位征集(2月10日前)1、1月15日前,各有关县(市、区)“三支一扶”办通过招募系统将本地乡(镇)教育、农业(含林业、海洋与渔业、计生和水利)、卫生、扶贫及劳动保障事务所从事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网络化”工作等基层岗位需求信息,报各设区市“三支一扶”办。2、2月10日前,各有关设区市“三支一扶”办对县(市、区)上报的岗位需求信息进行审核,确保完整、准确、详实后,通过招募系统报省“三
(一)岗位征集(2月10日前) 1、1月15日前,各有关县(市、区)“三支一扶”办通过招募系统将本地乡(镇)教育、农业(含林业、海洋与渔业、计生和水利)、卫生、扶贫及劳动保障事务所从事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网络化”工作等基层岗位需求信息,报各设区市“三支一扶”办。 2、2月10日前,各有关设区市“三支一扶”办对县(市、区)上报的岗位需求信息进行审核,确保完整、准确、详实后,通过招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