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省级“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体检、社会保险、培训所需费用以及省“三支一扶”工作经费由省财政安排专项经费支付;各设区市“三支一扶”计划毕业生的生活补贴、体检、培训、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社会保险等费用,原则上由设区市、县(市、区)财政按1:1比例安排专项经费支付。
(二)各有关市、县(区)财政要安排一定经费作为本级“三支一扶”办专项工作经费,并对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提供免费就业服务的人才服务机构和职业介绍机构,给予适当经费补助。
(二)指标分解及岗位发布(2月11日―3月15日) 1、省“三支一扶”办根据各地岗位征集、毕业生日常管理服务和政策落实等情况,研究下达2015年各地招募计划指标。 2、按照分解确定的指标和一人一岗的原则,省“三支一扶”办对上报的岗位需求信息进行汇总审核,报经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向社会发布招募岗位信息。
管理服务 (一)落实工作责任。坚持“谁用人、谁受益、谁负责”和分级管理的原则,省“三支一扶”办负责全省“三支一扶”计划的统筹实施和成效评估;设区市“三支一扶”办负责组织招募具体工作及对县(市、区)“三支一扶”办工作的督促指导;县(市、区)“三支一扶”办负责“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保管,社会保险办理,年度和期满考核,管理信息系统维护和期满就业跟踪服务等工作,并负责协调服务单位落实毕业生
(六)岗前培训和出征派遣(6月底―7月初) 各有关设区市“三支一扶”办组织派遣对象进行岗前培训,培训结束后举行出征仪式(出征时间原则上为7月1日),派遣“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到服务地报到。“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到岗服务后,原则上不得调整服务单位。 上述组织招募的日程安排如有调整,将及时在公共网公布。
政策保障(一)在岗待遇1.服务期间,按月发放生活补贴(2019年省级“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3358.65元);统一办理社会保险(包括-->
六政策保障一在岗待遇1服务期间按月给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发放生活补贴2021年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4042元统一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服务单位比照本单位相同岗位在编工作人员落实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同等福利待遇2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以上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按照每人3000元标准发放一次性安家费补贴3到纳入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范围县市区乡镇服务的高校毕业生其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由服务县市区财政按每年2000元代为偿还4服务期间由各级政府人社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提供人事档案保管服务服务满1年且考核合格后可按
3到纳入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范围县市区乡镇服务的高校毕业生其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由服务县市区财政按每年2000元代为偿还4服务期间由各级政府人社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提供人事档案保管服务服务满1年且考核合格后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定服务期间按规定解除协议的实际服务并缴纳养老保险的年限可计算为连续工龄5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及卫生计生委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有关规定的支医人员由服务地相应医疗机构出具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当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帮助办理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有关手续确保他们能顺利参加考试各地各高校可根据实际制定出台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
经费保障(一)省级“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体检、社会保险、培训所需费用以及省“三支一扶”工作经费由省财政安排专项经费支付;各设区市“三支一扶”计划毕业生的生活补贴、体检、培训、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社会保险等费用,原则上由设区市、县(市、区)财政按1:1比例安排专项经费支付。(二)各有关市、县(区)财政要安排一定经费作为本级“三支一扶”办专项工作经费,并对为服务期满考核合
经费保障(一)省级“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体检、社会保险、培训所需费用以及省“三支一扶”工作经费由省财政安排专项经费支付,并按照《福建省省级“三支一扶”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执行;各设区市“三支一扶”计划毕业生的生活补贴、体检、培训、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社会保险等费用,原则上由设区市、县(市、区)财政按1:1比例安排专项经费支付。(二)各有关市、县(区)财政要安排一定经
八经费保障一省级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社会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体检培训慰问等所需费用由省级财政安排专项经费支付经费指标已下达各地各地按照福建省省级三支一扶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执行市级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的生活补贴体检培训社会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慰问等费用原则上由设区市县市区财政按11比例安排专项经费支付二各有关市县区财政要安排一定经费作为本级三支一扶办专项工作经费并对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提供免费就业服务的人才服务机构和职业介绍机构给予适当经费补助答案来源于2021年福建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
经费保障 (一)省级“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体检、社会保险、培训所需费用以及省“三支一扶”工作经费由省财政安排专项经费支付;各设区市“三支一扶”计划毕业生的生活补贴、体检、培训、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社会保险等费用,原则上由设区市、县(市、区)财政按1:1比例安排专项经费支付。 (二)各有关市、县(区)财政要安排一定经费作为本级“三支一扶”办专项工作经费,并对为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