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量化评分。各有关设区市“三支一扶”办根据量化评分和体检人选产生办法(另行下发),通过招募系统对报名人员进行量化评分,依据评分结果确定初步体检人选。各设区市也可结合本地实际,对初步体检人选进行考核。
2、组织体检。各有关设区市“三支一扶”办负责确定本地区“三支一扶”计划体检医院,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统一组织体检。体检人选的名单、时间和地点,通过公共网招募系统和各设区市人事人才网公开发布。
3、人选备案。各有关设区市“三支一扶”办将经体检合格后确定的人选名单报省“三支一扶”办备案,经备案同意后,确定为拟招募人选。不符合招募对象和条件的,将取消招募派遣资格。
4、人选公示。经省“三支一扶”办备案同意的人选名单,在公共网招募系统和各设区市人事人才网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正式招募人员。
出征派遣之前,如招募人员未达到招募计划数,各设区市可根据本地实际予以增补,直至完募计划。
(三)组织报名(3月16日―4月5日) 1、报名时间。3月16日8:00至4月5日24:00。 2、报名方式。依托公共网招募系统,实行网上报名。符合招募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在规定期限内登录招募系统查询招募岗位信息,选择合适的岗位报名。 3、报名要求。高校毕业生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后,按照招募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网上详实准确地填写相关信息。报名人员对本人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所
(四)审查考核(4月6日―4月25日) 1、资格审查。4月15日前,由相关设区市“三支一扶”办按照招募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通过招募系统反馈给报名人员。毕业生对资格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核。 2、院校考核 (1)省内院校高校毕业生的考核,由报名高校毕业生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按照《福建省“三支一扶”计划省内高校毕业生考核办法》(可登录招募系统查询,下同),登录
四岗前培训和出征派遣8月10日前各有关设区市三支一扶办组织派遣对象进行岗前培训培训结束后举行出征仪式派遣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到服务地报到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到岗服务后原则上不得调整服务单位上述组织招募的日程安排如有调整将及时在公共服务网公布答案来源于2021年福建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
(六)岗前培训和出征派遣(8月15日前)各有关设区市“三支一扶”办组织派遣对象进行岗前培训,培训结束后举行出征仪式,派遣“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到服务地报到。“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到岗服务后,原则上不得调整服务单位。上述组织招募的日程安排如有调整,将及时在公共服务网公布。
4.人选公示。经省“三支一扶”办备案同意的人选名单,在公共服务网和各设区市人事人才网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正式招募人员。出征派遣之前,如招募人员未达到招募计划数,各设区市可根据本地实际予以增补。
(五)确定派遣人选(6月20日至7月31日)1.量化评分。各有关设区市“三支一扶”办根据资格初审、院校考核结果,按照量化评分和招募派遣人选产生办法(另行通知),通过公共服务网对报名人员进行量化评分,在满足招聘岗位要求的前提下,依据评分结果确定初步体检人选。各设区市也可结合本地实际,对初步体检人选进行考核。2.组织体检。各有关设区市“三支一扶”办负责确定本地区“三支一扶”计划体检医院,参照公务员
(五)确定派遣人选(4月26日—6月20日)1、量化评分。各有关设区市“三支一扶”办根据量化评分和体检人选产生办法(另行下发),通过招募系统对报名人员进行量化评分,依据评分结果确定初步体检人选。各设区市也可结合本地实际,对初步体检人选进行考核。2、组织体检。各有关设区市“三支一扶”办负责确定本地区“三支一扶”计划体检医院,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统一组织体检。体检人选的名单、时间和地点,通过公
(五)确定派遣人选(4月29日—6月16日)1、量化评分。各有关设区市“三支一扶”办根据量化评分和体检人选产生办法,通过招募系统对报名人员进行量化评分,依据评分结果确定初步体检人选。各设区市也可结合本地实际,对初步体检人选进行考核。2、组织体检。各有关设区市“三支一扶”办负责确定本地区“三支一扶”计划体检医院,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统一组织体检。体检人选的名单、时间和地点,通过公共网招募系统
三确定派遣人选6月18日至7月20日1量化评分各有关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三支一扶办根据资格初审院校考核结果按照量化评分和招募派遣人选产生办法另行通知通过公共服务网对报名人员进行量化评分在满足招聘岗位要求的前提下依据评分结果确定初步体检人选各设区市也可结合本地实际对初步体检人选进行考核2组织体检各有关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三支一扶办负责确定本地区三支一扶计划体检医院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体检体检人选的名单时间和地点通过公共服务网和各设区市人事人才网公开发布3人选备案各有关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三支一扶办将经体检合格后确定的人选名单报省三支一扶办备案经
(五)确定派遣人选(4月26日―6月20日) 1、量化评分。各有关设区市“三支一扶”办根据量化评分和体检人选产生办法(另行下发),通过招募系统对报名人员进行量化评分,依据评分结果确定初步体检人选。各设区市也可结合本地实际,对初步体检人选进行考核。 2、组织体检。各有关设区市“三支一扶”办负责确定本地区“三支一扶”计划体检医院,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统一组织体检。体检人选的名单、时间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