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资格审查。4月15日前,由相关设区市“三支一扶”办按照招募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通过招募系统反馈给报名人员。毕业生对资格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核。
2、院校考核
(1)省内院校高校毕业生的考核,由报名高校毕业生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按照《福建省“三支一扶”计划省内高校毕业生考核办法》(可登录招募系统查询,下同),登录招募系统进行。具体步骤:一是审核报名高校毕业生简历所填信息是否属实,填写考核意见;二是给高校毕业生评分。其中,享受“家庭经济困难”加分政策的高校毕业生,需附学校有关部门统一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相关材料由各高等院校在4月25日前分别寄送至报名岗位所在设区市“三支一扶”办。
(2)省外院校福建生源高校毕业生的考核,按照《福建省“三支一扶”计划省外高校福建生源高校毕业生考核办法》执行。具体步骤:一是由报名高校毕业生登录招募系统下载《福建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考核表》和《福建省“三支一扶”计划省外高校福建生源高校毕业生考核办法》,打印本人报名简历,一并提交所在学校院、系审核;二是高校毕业生所在学校院、系审核报名高校毕业生所填信息是否属实,填写《福建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考核表》加盖公章后,在4月25日之前寄送或传真至报名岗位所在设区市“三支一扶”办,由设区市“三支一扶”办统一审核并评分。其中,享受“家庭经济困难”加分政策的高校毕业生,需附学校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一并寄送。
(五)确定派遣人选(4月26日—6月20日)1、量化评分。各有关设区市“三支一扶”办根据量化评分和体检人选产生办法(另行下发),通过招募系统对报名人员进行量化评分,依据评分结果确定初步体检人选。各设区市也可结合本地实际,对初步体检人选进行考核。2、组织体检。各有关设区市“三支一扶”办负责确定本地区“三支一扶”计划体检医院,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统一组织体检。体检人选的名单、时间和地点,通过公
(五)确定派遣人选(4月29日—6月16日)1、量化评分。各有关设区市“三支一扶”办根据量化评分和体检人选产生办法,通过招募系统对报名人员进行量化评分,依据评分结果确定初步体检人选。各设区市也可结合本地实际,对初步体检人选进行考核。2、组织体检。各有关设区市“三支一扶”办负责确定本地区“三支一扶”计划体检医院,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统一组织体检。体检人选的名单、时间和地点,通过公共网招募系统
三确定派遣人选6月18日至7月20日1量化评分各有关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三支一扶办根据资格初审院校考核结果按照量化评分和招募派遣人选产生办法另行通知通过公共服务网对报名人员进行量化评分在满足招聘岗位要求的前提下依据评分结果确定初步体检人选各设区市也可结合本地实际对初步体检人选进行考核2组织体检各有关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三支一扶办负责确定本地区三支一扶计划体检医院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体检体检人选的名单时间和地点通过公共服务网和各设区市人事人才网公开发布3人选备案各有关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三支一扶办将经体检合格后确定的人选名单报省三支一扶办备案经
(三)组织报名(3月16日―4月5日) 1、报名时间。3月16日8:00至4月5日24:00。 2、报名方式。依托公共网招募系统,实行网上报名。符合招募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在规定期限内登录招募系统查询招募岗位信息,选择合适的岗位报名。 3、报名要求。高校毕业生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后,按照招募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网上详实准确地填写相关信息。报名人员对本人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所
(四)审查考核(4月8日—4月28日)1、资格审查。报名同期,由相关设区市“三支一扶”办按照招募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通过招募系统反馈给报名人员。毕业生对资格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核。2、院校考核(1)省内院校高校毕业生的考核,由报名高校毕业生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按照《福建省“三支一扶”计划省内高校毕业生考核办法》(可登录招募系统查询,下同),登录招募系统进行。具体步
(五)确定派遣人选(4月26日―6月20日) 1、量化评分。各有关设区市“三支一扶”办根据量化评分和体检人选产生办法(另行下发),通过招募系统对报名人员进行量化评分,依据评分结果确定初步体检人选。各设区市也可结合本地实际,对初步体检人选进行考核。 2、组织体检。各有关设区市“三支一扶”办负责确定本地区“三支一扶”计划体检医院,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统一组织体检。体检人选的名单、时间和
(四)审查考核(5月6日至6月20日)1.省内院校高校毕业生。报名同期,由报名人员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按照《福建省“三支一扶”计划省内高校毕业生审核办法》(登录公共服务网查询,下同)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对通过初审人员统一进行考核评分。各院校于6月20日前完核并通过公共服务网提交至报名岗位所在设区市“三支一扶”办复核,纸质材料签章后一并报送。2.省外院校福建生源高校毕业
(四)审查考核(4月6日—4月25日)1、资格审查。4月15日前,由相关设区市“三支一扶”办按照招募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通过招募系统反馈给报名人员。毕业生对资格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核。2、院校考核(1)省内院校高校毕业生的考核,由报名高校毕业生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按照《福建省“三支一扶”计划省内高校毕业生考核办法》(可登录招募系统查询,下同),登录招募系统进行。具
二审查考核5月18日至6月17日1省内院校高校毕业生由报名人员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按照福建省三支一扶计划省内高校毕业生审核办法与报名公告同步发布下同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后进行考核评分并通过公共服务网提交至报名岗位所在设区市三支一扶办复核纸质材料签章后一并报送2省外院校福建生源高校毕业生由报名岗位所在设区市三支一扶办按照福建省三支一扶计划省外高校福建生源毕业生审核办法以下简称省外高校审核办法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由报名人员联系所在学校院系按照省外高校审核办法进行考核评分审核结果于6月17日前寄送或传真至报名岗位所在设区市三支一扶办各设区市三
(四)审查考核(4月6日―4月25日) 1、资格审查。4月15日前,由相关设区市“三支一扶”办按照招募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通过招募系统反馈给报名人员。毕业生对资格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核。 2、院校考核 (1)省内院校高校毕业生的考核,由报名高校毕业生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按照《福建省“三支一扶”计划省内高校毕业生考核办法》(可登录招募系统查询,下同),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