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岗位征集(2月10日前)
1、1月15日前,各有关县(市、区)“三支一扶”办通过招募系统将本地乡(镇)教育、农业(含林业、海洋与渔业、计生和水利)、卫生、扶贫及劳动保障事务所从事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网络化”工作等基层岗位需求信息,报各设区市“三支一扶”办。
2、2月10日前,各有关设区市“三支一扶”办对县(市、区)上报的岗位需求信息进行审核,确保完整、准确、详实后,通过招募系统报省“三支一扶”办。平潭综合实验区完成岗位征集和审核后直接报省“三支一扶”办。
(二)指标分解及岗位发布(2月11日―3月15日)
1、省“三支一扶”办根据各地岗位征集、毕业生日常管理服务和政策落实等情况,研究下达2015年各地招募计划指标。
2、按照分解确定的指标和一人一岗的原则,省“三支一扶”办对上报的岗位需求信息进行汇总审核,报经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向社会发布招募岗位信息。
(三)组织报名(3月16日―4月5日)
1、报名时间。3月16日8:00至4月5日24:00。
2、报名方式。依托公共网招募系统,实行网上报名。符合招募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在规定期限内登录招募系统查询招募岗位信息,选择合适的岗位报名。
3、报名要求。高校毕业生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后,按照招募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网上详实准确地填写相关信息。报名人员对本人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所填信息与岗位要求不符或填报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和派遣资格。201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在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未获得毕业资格的,将取消“三支一扶”计划派遣资格。
(四)审查考核(4月6日―4月25日)
1、资格审查。4月15日前,由相关设区市“三支一扶”办按照招募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通过招募系统反馈给报名人员。毕业生对资格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核。
2、院校考核
(1)省内院校高校毕业生的考核,由报名高校毕业生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按照《福建省“三支一扶”计划省内高校毕业生考核办法》(可登录招募系统查询,下同),登录招募系统进行。具体步骤:一是审核报名高校毕业生简历所填信息是否属实,填写考核意见;二是给高校毕业生评分。其中,享受“家庭经济困难”加分政策的高校毕业生,需附学校有关部门统一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相关材料由各高等院校在4月25日前分别寄送至报名岗位所在设区市“三支一扶”办。
(2)省外院校福建生源高校毕业生的考核,按照《福建省“三支一扶”计划省外高校福建生源高校毕业生考核办法》执行。具体步骤:一是由报名高校毕业生登录招募系统下载《福建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考核表》和《福建省“三支一扶”计划省外高校福建生源高校毕业生考核办法》,打印本人报名简历,一并提交所在学校院、系审核;二是高校毕业生所在学校院、系审核报名高校毕业生所填信息是否属实,填写《福建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考核表》加盖公章后,在4月25日之前寄送或传真至报名岗位所在设区市“三支一扶”办,由设区市“三支一扶”办统一审核并评分。其中,享受“家庭经济困难”加分政策的高校毕业生,需附学校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一并寄送。
(五)确定派遣人选(4月26日―6月20日)
1、量化评分。各有关设区市“三支一扶”办根据量化评分和体检人选产生办法(另行下发),通过招募系统对报名人员进行量化评分,依据评分结果确定初步体检人选。各设区市也可结合本地实际,对初步体检人选进行考核。
2、组织体检。各有关设区市“三支一扶”办负责确定本地区“三支一扶”计划体检医院,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统一组织体检。体检人选的名单、时间和地点,通过公共网招募系统和各设区市人事人才网公开发布。
3、人选备案。各有关设区市“三支一扶”办将经体检合格后确定的人选名单报省“三支一扶”办备案,经备案同意后,确定为拟招募人选。不符合招募对象和条件的,将取消招募派遣资格。
4、人选公示。经省“三支一扶”办备案同意的人选名单,在公共网招募系统和各设区市人事人才网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正式招募人员。
出征派遣之前,如招募人员未达到招募计划数,各设区市可根据本地实际予以增补,直至完募计划。
(六)岗前培训和出征派遣(6月底―7月初)
各有关设区市“三支一扶”办组织派遣对象进行岗前培训,培训结束后举行出征仪式(出征时间原则上为7月1日),派遣“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到服务地报到。“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到岗服务后,原则上不得调整服务单位。
上述组织招募的日程安排如有调整,将及时在公共网公布。
招募对象和条件招募对象为2019年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福建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不含教育培养类别等非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并具备以下条件:(一)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分配,志愿到农村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遵纪守法,敬业奉献,作风正派;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违规行为。(二)学习成绩良好,具备服务岗位相应的专业知识。(三)往届高校毕业生年龄
3、省内师范类应、往届高校毕业生:登录公共网,通过“毕业生注册”生成的帐号、密码登录招募系统进行报名。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报名后的考核工作,将委托报名毕业生所在高校进行,详见《福建省2015年“三支一扶”计划省内高校毕业生报名审核办法》。
四招募对象和条件招募对象为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福建生源毕业生不含教育培养类别等非本专科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并具备以下条件一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服从分配志愿到农村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遵纪守法敬业奉献作风正派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违规行为二学习成绩良好具备服务岗位相应的专业知识三往届高校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5周岁即在1996年7月31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放宽至28周岁即在1993年7月31日后出生应届高校毕业生无此要求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保证两年服务期内能正常履职如不能保证两年服务期的完整性期满考核将评定为不合格不
六符合招募岗位需求的其他条件已参加过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的高校毕业生不再列入招募对象范围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募派遣服务单位所在地生源的毕业生和退役大学生士兵残疾毕业生少数民族毕业生答案来源于2021年福建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
招募对象和条件 招募对象为2015年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福建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和近年来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不含教育培养类别等非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并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志愿到农村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 2、学习成绩良好,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 3、敬业奉献,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服从分配; 4、年龄一般不超过25周岁(19
组织招募程序(一)岗位征集(2月10日前)1、1月15日前,各有关县(市、区)“三支一扶”办通过招募系统将本地乡(镇)教育、农业(含林业、海洋与渔业、计生和水利)、卫生、扶贫及劳动保障事务所从事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网络化”工作等基层岗位需求信息,报各设区市“三支一扶”办。2、2月10日前,各有关设区市“三支一扶”办对县(市、区)上报的岗位需求信息进行审核,确保完整、准确、详实后,通过招
组织招募程序(一)岗位征集(2月28日前)1、2月20日前,各有关县(市、区)“三支一扶”办通过招募系统将本地乡(镇)教育、农业(含林业、海洋与渔业、农村实用人才服务站、农技推广、农业现代化和水利)、卫生和扶贫(含基层保障、综合性文化服务、司法)等农村基层紧缺工作岗位,报各设区市“三支一扶”办。2、2月24日前,各有关设区市“三支一扶”办对县(市、区)上报的岗位需求信息进行审核,确保完整、准
组织招募程序(一)岗位征集1.1月30日前,各有关县(市、区)“三支一扶”办通过公共服务网将本地乡(镇)教育、农业(含林业、海洋与渔业、农村实用人才服务站、农技推广、农业现代化和水利)、卫生和扶贫(含基层保障、综合性文化服务、司法)等农村基层紧缺工作岗位,上报各设区市“三支一扶”办。2.2月20日前,各有关设区市“三支一扶”办对县(市、区)上报的岗位需求信息进行审核,确保完整、准确、详实后,
五组织招募程序一组织报名5月10日至5月17日1报名时间5月10日800至5月17日17002报名方式符合招募对象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在报名时间内登录公共服务网查询招募岗位信息选择合适的岗位报名逾期无法报名报名具体事项以报名公告为准报名公告将于5月初在公共服务网发布二审查考核5月18日至6月17日1省内院校高校毕业生由报名人员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按照福建省三支一扶计划省内高校毕业生审核办法与报名公告同步发布下同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后进行考核评分并通过公共服务网提交至报名岗位所在设区市三支一扶办复核纸质材料签章后一并报送2省外院校福建生源高校毕
组织招募程序 (一)岗位征集(2月10日前) 1、1月15日前,各有关县(市、区)“三支一扶”办通过招募系统将本地乡(镇)教育、农业(含林业、海洋与渔业、计生和水利)、卫生、扶贫及劳动保障事务所从事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网络化”工作等基层岗位需求信息,报各设区市“三支一扶”办。 2、2月10日前,各有关设区市“三支一扶”办对县(市、区)上报的岗位需求信息进行审核,确保完整、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