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家助学贷款:我校从2014年开始,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凭有效证明可申请每年高8000元的国家助学贷款,在校期间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贷款期限长可达到7年。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助学金:凡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均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该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凡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勤奋学习、积极上进的学生,均可申请国家助学金,补助标准分3档,分别为每人每年2000元、3000元、4000元,该助学金每年评选一次。
(三)勤工助学:学校建立校内外勤工助学基地。学生可以利用课余时间参加校内外勤工助学工作,通过勤工助学解决部分生活费用。
第三十一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学院党委办公室,联系人:黎老师监督电话:020-传真:020-电子邮箱:ngzsjj@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十一条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第十二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东省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三条学校全称: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
第二十一条专业录取要求:专业录取按“分数优先”原则。根据考生高考总分从高到低录取,先安排高分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该专业额满,再逐一查该生的后续专业志愿。考生高考总分相同时,高考总分排位前者优先录取。
第三十四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20-、、传真:020-电子邮箱:ngzhaoban@学校网址:http://www..cn/招生网址:http://www..cn/web/928025/zsb
第二十五条对学业水平成绩的要求:在广东省,报考我校文科类、理科类第二批本科层次专业的考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两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当考生考试成绩(或排序)相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可优先录取。专业录取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在江苏省,报考我校文科类、理科类本科第二批C类层次专业的考生,选测科目必须达到BC及
第三十三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学校党委办公室,联系人:黎老师监督电话:020-传真:020-电子邮箱:ngzsjj@
第三十条经济困难学生的助学措施(一)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凭有效证明可申请每年高6000元的国家助学贷款,在校期间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本科学生每笔合同贷款期限可达到7年。(二)国家励志奖学金、助学金:凡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均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该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凡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勤奋学习、积极上进的学生,均可申请国家助学金
第三十二条经济困难学生的助学措施(一)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凭有效证明可申请每年高8000元的国家助学贷款,在校期间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二)国家励志奖学金、助学金:凡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均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该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凡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勤奋学习、积极上进的学生,均可申请国家助学金,补助标准分3档,分别为每人每年
第三十二条经济困难学生的助学措施(一)国家助学贷款:我校从2014年开始,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凭有效证明可申请每年高8000元的国家助学贷款,在校期间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贷款期限长可达到7年。(二)国家励志奖学金、助学金:凡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均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该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凡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勤奋学习、积极上进的学生,均可申